# 涉性侵好友新婚妻 伴郎：不会做狗都不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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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1-27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27日讯）伴郎涉非礼性侵新娘一案续审，控方指被告从客厅一路走到房间，新娘曾两次让他移开也不理，根本是有意而为，被告则称当时完全失去意识，否则不会做出这种连狗都不如的事。

《新明日报》报道，一名40岁男子被指在2016年于一家酒店套房内，将手伸入一名37岁女子的睡衣内，非礼对方胸部，甚至用手指性侵对方私处，被告听到呻吟声不一样才惊觉摸错人。

受害人是被告多年好友之妻，案发当天也是二人的新婚宴。法庭下令，为了保护受害者，媒体不得报道可能泄露女子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件昨日续审，控方在盘问被告时指出，从酒店客房的客厅到房间必须开门才能进入，而客房和被告家的格局不同，被告不可能在毫无意识 下开门进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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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郎被指在新人的床上性侵新娘。 （档案照） 

被告回应说，他在晚宴当天陪新郎敬酒，当时气氛高涨，啤酒、葡萄酒和烈酒掺著喝，最终回到客房倒在沙发上就睡，醒来时才发现自己连衣服和袜子也没穿，躺在床上，房间也没开灯。

主控官还指出，受害人早前供证时称曾两次提醒被告，包括让被告冲凉和移开，因此控方指被告故意装睡而非礼对方。

被告否认 说：“她是我朋友的老婆，那天也是她的大日子，如果我听到她的话肯定早就跳下床了，不可能做出这种连狗都不如的事情。“

他还提到，摸胸是是习惯动作，并记不得摸了受害人哪边的乳房，手也没有插入对方私处。

被告离开酒店后试图返回解释，但称忘记房号。

被告说，事发后跟好友致歉，他连袜子和眼镜都没拿便离开，曾想返回跟受害人解释，但怎么也记不起房号，手机也没电了。

“我觉得需要解释，这件事不应发生，也不懂为何会发生，我不是故意的，即使是一个陌生人，我也不可能这么做，何况是我好友的老婆。”

被告还说，他过后搭德士回家，当天警察上门，拿走他当天穿的衣裤，他也被扣留了两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