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男子因涉嫌在伍德兰大道1号的一处厕所内猥亵另一名男子而被捕。
周二(7月21日)凌晨约12点45分,警方收到一名受害者的举报,称一名陌生男子将其强行拉入伍德兰大道1号的一间男厕所内。
根据新加坡警察部队(SPF)的说法,该男子随后锁上了门并对其进行了猥亵。

通过实地调查以及警方摄像头和闭路电视(CCTV)录像的协助,伍德兰警区警员在收到举报后的四小时内便确定了该男子的身份并将其逮捕。
该男子将被指控犯有加重猥亵罪
该男子将于周三(7月22日)被送上法庭,被指控触犯《1871年刑法典》第354A(1)条的加重猥亵罪。

该罪行的最高刑期为2至10年监禁,并可被处以鞭刑。
警方表示,对于那些猎捕毫无防备的受害者并威胁社区成员人身安全的性犯罪者,警方采取零容忍态度。
同时,警方也敦促公众保持警惕,一旦目击或获悉任何猥亵事件,应立即向警方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