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称因信任盲签文件 中国富商否认 答应前雇员分红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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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1-01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讯）富商越洋起诉四名前雇员官司续审，他供称对新加坡人信任有加，放心让前雇员管理和投资钱财，甚至盲签对方递上的各种文件，岂料被四人挪走7300万元。

《联合早报》报导，来自中国的起诉人钟仁海自称英文不好，他以华语供证时说，答辩人之一吴淑妮经常把大量文件递给他签名，他不记得内容，也“看不懂一些字”。他强调从未答应提供前雇员10%的利润分成，称辩方这番说法是“国际玩笑”。

当被辩方高级律师陈志明问及是否连文件中的英文字“dividend”（意为股息）也读不懂，钟仁海说：“在我这里，这是指divide，分的意思，而不是股息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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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富商钟仁海。 

钟仁海起诉的四名新加坡人是吴淑妮、林微秀、艾琳艾勒姆和叶信志，向他们索讨7300万余元；辩方则提出反诉，要求钟仁海支付原本协议好的薪酬与分红，金额约3900万元。案件目前在高庭续审。

钟仁海原籍中国浙江，从事石油化工业生意，是一家名为浙江鸿基石化公司的董事长。他通过多家公司管理企业与个人财富，包括在新加坡设立的Lee Fung International（简称LFI）公司与家族办公室Panda Enterprise。

四名答辩人在2015年至2024年任职于LFI。吴淑妮原是负责LFI业务的渣打银行职员，加入LFI担任财务总监后，引荐银行同事林微秀和艾琳入职，分别负责人力资源和财务工作；叶信志则担任风险管理经理兼内部审计员。

钟仁海本周开始上证人栏接受辩方盘问，供证时反复强调对答辩人尤其是吴淑妮的极度信任。

钟仁海称吴淑妮曾向他保证：“我是新加坡人，新加坡法律很严谨，我会保护好你的财产。”他也称非常敬重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吴淑妮还曾介绍为李光耀办过事的人员给他认识。

**称4人职务“没有技术含量”**

钟仁海否认曾答应分一成生意利润给答辩人。诉方也指四人擅自支付自己多达2370万元的薪水、董事费与奖金。

钟仁海说，吴淑妮等人在公司的职务“没有技术含量”，“这么简单的业务，我需要给她这么多钱吗？我脑子烧坏吧”？

不过，辩方指吴淑妮等人七年内为钟仁海赚得至少1亿元，钟仁海也曾在微信中称赞吴淑妮的赚钱能力。在双方关系开始破裂后，钟仁海与吴淑妮协商应支付后者多少钱，辩方指钟仁海所提议的2200万美元，正好等于生意分红的10%，而这说明双方之间的利润分成协议确实存在。

钟仁海供证时也声称，坊间流传一些关于他私生活的假消息，他怀疑是辩方律师所为，恫言要起诉辩方律师陈志明，但黄律恺法官警告钟仁海，不准公开在法庭上提出这类恐吓。（部分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