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孩子“生父”付百万赡养费 女子向法庭申请验DNA遭驳回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v/kGPaJ
Published: 2026-08-06
Source: 狮城新闻

![要孩子“生父”付百万赡养费 女子向法庭申请验DNA遭驳回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9/17895765.avif?0)





女子向法庭申请验DNA遭驳回。（示意图：iStock）

“不然的话，一个私生活混乱的女子如果怀了孕，就能以寻求孩子赡养费为由，向法庭申请下令任何跟她有过性关系的男人接受DNA亲子鉴定....”

一名女子声称一名男子是孩子的“生父”，要求他支付超过100万元的赡养费，不过法庭拒绝了她要求男子检验脱氧核糖核酸（DNA）的申请，认为女子所提出的论据，不足以说服法庭发出这样的指示。

法庭是在上周四（30日）的裁决中，驳回这名女子的申请。法官Phang Hsiao Chung认为，虽然家事法院的确有权下令进行亲子鉴定，但考虑到合理的隐私顾虑，应该谨慎行使这项权力。

法官也说，女子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仅凭双方认识并曾发生性关系，不足以要求法庭下令男子接受亲子鉴定。

按照家事法院的惯例，判决书中没有提及该女子的姓名。

这名女子于2014年5月生下了孩子。

她在前一年跟M男结婚，并在孩子出生证的父亲一栏填上M男的名字。

女子和M男在2020年获得临时离婚令，两人也获授两名孩子的共同监护权，而M男则独自承担两名孩子的赡养责任。

然而，女子较后向法庭提出诉讼，要求一名据她所说是孩子“生父”的男子，每月支付8926元子女赡养费，或一次性支付107万元。

女子通过代表律师解释说，她是在2013年左右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这名男子，两人随即谈恋爱，并在男子家中发生了性关系。

女子说，她之所以同意与男子发生婚前性行为，是因为男子声称自己未婚，而且是她当时唯一的男友。

之后，女子告诉男子自己怀孕了，希望男子可以赡养她和孩子，但男子却拒绝这么做，认为孩子不可能是他的。

女子说，男方之后还跟她断绝了联系，由于M男在她怀孕初期给予了她支持，两人于是在2013年8月结婚。由于“生父”拒绝承认孩子，她便在孩子出生证的父亲一栏填上M男的名字。

不过，女子之后又针对她与“生父”的认识过程提出另一个版本的说法，称自己是在2012年底遇上孩子的“生父”，当时她已经跟M男分手。

她与“生父”在2013年发生了大约四次性关系，最后一次是在2013年8月。

然而，怀孕后“生父”跟她断绝关系，她之后才与M男复合。

“生父”否认女子陈述 

被指是“生父”的男子否认自己跟女子曾谈过恋爱，也不是孩子的父亲。

但他承认自己在2013年初曾和女子发生过有采取保护措施的一夜情，当时女子告诉他，自己刚和男友吵架。

事后女子要求支付肉金，男子说由于无法确定女子的意图，也担心女子可能对他诬告，于是给了她150元。

他也说，女子对金钱的执迷让他更坚定不再与她联系。两人事后的确没有再联系，男子也从未获知女子怀孕。

男子的律师也进一步说明，孩子于2014年5月下旬出生，因此应该是2013年9月左右受孕，也就是女子跟M男结婚之后。

律师认为，女子的陈述无法证明男子确是孩子的生父，因此没有理由强制他去接受亲子检测。

法官也说，法庭必须有可信的证据证明男子可能是生父，才会作出亲子检测的指示，然而女子所提供的证据不足，而且他也认为女子的证词不可信，包括她解释把M男列为孩子父亲的说辞“显然是捏造的”。

法官除了驳回女子的申请，还下令她必须向男子支付1800元诉讼费。

女子已经就裁决提出上诉，而她追讨超过100万元赡养费的申请也将暂时搁置，直至上诉审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