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普法 防止骚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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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2-23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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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singaporelegaladvice.com/law-articles/singapore-protection-harassment-act/ 

2014年11月生效的《保护免受骚扰法》（POHA）旨在保护人们免受网上或现实生活中的骚扰或跟踪的攻击。最近，为了加强保护并增强POHA针对骚扰行为的刑事和民事措施的有效性，引入了一系列修正案以保护虚假的受害者。这包括一种称为doxxing的新刑事犯罪。 

本文将合并最新版本的POHA中的法律，普法其中的主要内容。

**POHA涵盖的罪行**

**引起骚扰，惊恐和困扰的行为**

POHA将骚扰，惊吓或折磨受害者的行为定为犯罪。 

根据POHA的第3节，以意图引起，确实引起他人骚扰，惊吓或困扰的方式威胁，虐待或侮辱（无论是通过行为，言语还是其他形式的通信）的人，将构成犯罪。例如，同事X大声地并且图形化地向X同事表达了X希望与同事Y发生性关系的侮辱。X这样做是在知道Y可以听到并且打算引起Y痛苦的同时。如果Y实际上确实感到困扰，那么X就是犯罪。对故意造成骚扰，惊吓或困扰的罪行的最高刑罚为罚款5,000美元和/或监禁6个月。对于屡犯者，这些最高刑罚加倍。 

请注意，根据《公共卫生法》第4条，可能导致受害者感到受到骚扰，惊恐或困扰的威胁，虐待或侮辱行为足以构成犯罪。因此，即使一个人不打算引起骚扰，惊恐或困扰，该人仍可能因其行为受到惩罚。例如，如果X在可导致Y困扰的广泛访问的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有关Y的评论，那么即使X不想让Y感到困扰也将被判有罪。此类罪行将被处以最高5,000美元的罚款。重犯者可能会面临最高10,000美元的罚款和/或最长6个月的监禁。

**引起恐惧或煽动暴力** 

故意使某人相信或以该人可能相信的方式行事，将对他使用非法暴力是一种犯罪。该罪行不同于上述罪行，因为存在人身暴力的威胁，而骚扰，惊恐或困扰是非人身伤害的形式。例如，X在可公开访问的网站上发布威胁性和辱骂性言论。随后，X在同一网站上写了一篇包含Y的身份信息的帖子，并威胁要殴打Y。X犯有以人身暴力威胁的罪名。引起恐惧或挑衅暴力行为的最高刑罚为罚款$ 5,000和/或监禁12个月。对于屡犯者，这些最高刑罚加倍。 

**非法跟踪** 

根据POHA，非法跟踪是违法行为。行为准则在以下情况下将被视为非法跟踪： 

-涉及缠扰行为或不作为； 

-引起骚扰，惊恐或困扰；

-意图或已知可能引起骚扰，惊恐或困扰。 

非法跟踪行为的例子包括： 

跟随某人 

在某人的家庭或公司附近闲逛 

尽管被要求停止送礼物或送礼物给别人 

监视某人 

反复向其他同学散发同学的照片 

因非法跟踪行为而被定罪的人将面临最高5,000美元的罚款和/或最高12个月的监禁。对于屡犯者，这些最高刑罚加倍。 

**网络人肉行为和网络暴力** 

根据POHA，一项新的违法行为是DOXXING，于2020年1月1日生效。DOXXING是指发布某人的个人信息，以骚扰，威胁或促进针对他们的暴力行为。这项新罪行旨在增强对不良在线行为的保护。例如在社交媒体上分享一个人的个人信息，并要求其他人“教他一堂课”。对于发布意图骚扰的个人信息，最高可处罚款$ 5,000和/或监禁6个月。对于发布引起或助长暴力的个人信息，最高可处罚款$ 5,000和/或监禁12个月。对于屡犯者，这些最高刑罚加倍。 

**处罚和责任** 

**个人和公司都可以是对与骚扰有关的犯罪追责的对象**

根据2019年修正案，个人和公司都可以对与骚扰有关的罪行负责。这是一个重要的澄清，因为以前使用了“人”一词，因此对于POHA是否涵盖公司和组织产生了不确定性。 

**起诉海外罪犯** 

如果在犯罪时可以起诉海外POHA犯罪者：受害者在新加坡和罪犯知道或有理由相信受害人在新加坡。例如，如果某海外罪犯知道受害者在新加坡学习，并向其同学散发受害者（在新加坡）的照片，则他/她可能会因在新加坡非法跟踪而被起诉并被定罪。

**加强对某些受害者的犯罪处罚**

针对两类特定受害者的罪行的处罚更加严厉。针对弱势群体（即，不论年龄大小）有智力和身体残疾的人的最高刑罚加倍。例如，对令人脆弱的人造成恐惧或挑衅的犯罪行为的个人或实体，可被处以最高10,000美元的罚款和/或最高24个月的监禁。如果受害人与罪犯有亲密关系，则还应加重处罚。如果罪犯知道或应有理由知道受害人与他/她有亲密关系，则最高刑罚加倍。受害人和犯罪者不必结婚就可以被视为有亲密关系。相反，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情况确定双方是否有亲密关系。法院将考虑的因素包括：双方是否都住在同一家庭和他们是否分担日常生活的任务和职责。

**POHA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

**骚扰受害者的补救措施**

除刑事处罚外，受害者还可在民事诉讼中以骚扰者的名义起诉要求赔偿。受害人还可以申请保护令（PO）或增强保护令（EPO），以防止骚扰者继续其不良行为或交流。最新出台的POHA修正案将在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PO制度。这些变化包括如何将PO和EPO扩展到不仅涵盖受害者，还涵盖与受害者相关的人员。鉴于受害人的家庭成员也可能受到骚扰的风险，因此也需要保护，因此引入了这一保护措施。此外，在合理怀疑骚扰者未遵守PO或EPO的情况下，警察可在没有逮捕证的情况下进行逮捕。修正案将允许警察在需要逮捕令的情况下（例如在持续进行骚扰的情况下）逮捕未经骚扰的骚扰者。

**对造谣行为受害者的补救措施**

最新的修正案还为虚假信息的受害者提供更好的追索权。根据这些修正案，成为造假的受害者的实体也将能够获得针对这种造假的救济，而不仅仅是个人。当前的POHA授予法院下达命令（称为“停止发布命令”）的权力，禁止进一步发布虚假陈述。新的修正案将扩大命令的范围，从而使法院有权对据称散布虚假信息的个人或实体作出一系列命令：

-停止发布令。这要求罪犯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停止发布虚假陈述。

-一般和针对性的更正令。这要求罪犯在指定的时间内以指定的形式发布更正通知。

-禁用令。此命令要求互联网中介禁止用户访问所谓的内容。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加快作出这样的命令，可以在仍在申请该禁止令的同时作出临时禁止令（出于相同目的）。

**骚扰保护法庭（PHC）**

最新成立的骚扰保护法庭（PHC），以为骚扰受害者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在现有系统中，受害人可能不得不提出多项申请或重复提供证据的过程，以求助于骚扰。例如，一位已经提出地方法院控诉但又要求PO的受害人将不得不分别向民事法院提出申请。这意味着他/她将不得不再次为PO申请复制证据。在PHC中，该专业法院将审理POHA下的刑事和民事案件。在PHC寻求根据POHA提出的损害赔偿和法院命令的索赔时，受害者可能希望简化归档程序并加快案件时间表。例如，对于高达20,000美元的损害赔偿索赔和PO的申请，受害人无需在线提交原始传票，就可以在线提交更直接的索赔表。一旦开始运作，初级卫生保健中心将致力于分别在4周和48-72小时内受理PO和EPO的申请，对于涉及暴力因素的紧急案件，则希望在24小时内受理。

总而言之，希望POHA能够使骚扰和虚假的受害者处于更好的位置，以获得适当的补救措施。如果您是骚扰的受害者，可以理解您可能会面临巨大压力甚至恐惧。请考虑聘请律师的保护，该律师将能够协助您寻求适当的补救措施，以减轻您的困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