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抄袭辩护词，两名嫌犯无罪释放竟被高院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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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24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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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讯：高等法院周一（3月23日）裁定，推翻两名涉嫌向陆路交通管理局（LTA）总监行贿的男子的无罪判决，原因是主审地方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严重疏漏，几乎全盘抄袭辩护方的书面陈述，未充分审查检方证据。

首席大法官苏达resh Menon在判决书中指出，地方法官SoH Tze Bian在撰写判决时，大量复制了被告方的辩护意见，甚至将这些内容直接当作自己的分析与结论，导致判决缺乏独立判断。

本案涉及前Tiong Seng Contractors董事Pay Teow Heng（58岁）与前上市公司Tiong Seng Holdings首席执行官Pek Lian Guan（60岁）。两人被控于2017至2018年间，向时任LTA副集团总监Henry Foo Yung Thye行贿35万新元（约合27.4万美元），以推动公司与LTA的业务合作，其中Pek被指协助Pay完成行贿。

两人原于2024年10月在地方法院获判无罪，但检方上诉至高等法院，指控SoH法官的判决几乎逐字抄录被告方的陈词，仿佛“不加思索地全盘接受”了辩护观点，却对检方的证据视而不见。

值得注意的是，SoH法官已于去年退休。首席大法官在判决中提到，这并非他首次遭遇类似批评——早在2023年9月，他就曾因“抄袭检方陈词”被首席大法官点名批评。

**抄袭之严重，令人震惊**

首席大法官指出，法官判决中大量段落、推理结构乃至措辞风格，均与辩护方提交的材料高度一致，甚至保留了辩护律师的对抗性语气。

“这种表达方式，若出现在律师的辩护词中尚属正常，但作为法官的判决，却必须谨慎措辞，因其后果可能极为严重。”他强调，法官对腐败调查局（CPIB）官员的诚信提出质疑，却未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这种指控不仅影响官员声誉，更可能动摇公众对CPIB的信任。

此外，法官完全忽略了“腐败推定”原则——即在贿赂案件中，除非被告能充分证明资金往来无腐败意图，否则应推定其存在腐败动机。但SoH法官不仅未提及该原则，甚至未明确说明被告是否已成功完成举证责任。

更令人失望的是，法官对检方提交的客观证据仅以一句话草草带过，却未解释为何忽略这些关键材料。在面对CPIB官员与被告之间相互矛盾的证词时，他也未能进行平衡分析，仅片面采信被告说法。

**判决结果：不重审，改“重听”**

考虑到该案在地方法院历时逾40天、横跨两年，若重启审判，将给双方带来巨大时间与经济负担。因此，首席大法官决定**不进行重审**，而是基于现有庭审记录，直接启动“全新听证程序”作为上诉审理。

他同时指出，尽管司法文书的“借鉴”并不罕见，但**过度抄袭**却是一种“几乎总是被诟病的糟糕实践”。其三大危害包括：

让败诉方感到未被公正倾听；

损害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

增加上诉法院的审查负担。

“每一次案件审理，法官都肩负着重申司法公信力的使命。当这一标准被打破，上诉法院便有责任挺身而出，明确指出问题。”首席大法官在结语中强调，“这些上诉案，恰恰就是这样一个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