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吞春药收贿70新元 狮城前保安员监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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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1-18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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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保安人员因与同事合谋私吞起获的部分春药，再倒卖回给非法摊贩，被判坐牢3个月又两周。（8视界新闻网示意图） 

（新加坡讯）新加坡一名保安人员协助警方巡逻扫荡时，与同事合谋私吞起获的部分春药，再倒卖回给非法摊贩，从中赚取70元，被判坐牢3个月又两周，并须缴交70元的罚金。

《8视界新闻网》报导，30岁的新加坡男子莫哈末哈菲祖丁案发时是一家保安机构的保安人员，他被控一项受贿罪状和一项失信罪状。

控方以受贿罪状提控，法官今日判刑时将另一项控状考虑在内。

缴获春药只上交一部分 

根据案情，新加坡警方和被告所属的公司合作，由该公司派人协助警方到指定地点巡逻和扫荡非法摊贩。

被告连同30岁的马来西亚藉辅警迪鲁、66岁的新加坡籍辅警莫哈末阿里斯被派到新加坡芽笼一带巡逻。

根据工作要求，他们如果扫荡和没收任何非法商品，都必须如数交给警方。但是，被告和迪鲁在2022年5月份前商定不取缔一些非法商贩，然后向他们收贿。

5月份，他们找到之前扫荡活动时遇到的一个中国籍非法商贩陈子雄（译自Chen Zixiong），双方也达成协议。

在协议下，他们每次扫荡没收非法商品时会扣留一部分，然后再和商贩商定价格，倒卖回去给他。商贩同意后会暗地里把钱放在他们指定的地方，交给被告或迪鲁。

被告和迪鲁在2022年5月份和6月份之间两次和陈子雄交易，共收了140元，被告分得70元。除了收贿，他们也会在执法行动前事先通知陈子雄。

2022年8月29日，新加坡贪污调查局接获情报展开调查，并在同年9月14日逮捕被告。

到目前为止，被告还没吐出收到的70元。除了受贿，他也在2022年9月13日前的某一天，把所起获、市值106元的春药占为己有。

涉及本案的人士都已被控，案件仍在等待审理，当中包括涉嫌行贿的非法商贩陈子雄。

迪鲁则涉嫌受贿被控，另一名被告莫哈末阿里斯也被指私吞了市值188元的春药。

根据新加坡法律，被判贪污罪名成立的人，所面对的最高刑罚是坐牢长达5年、罚款高达10万元，或两者兼施。失信罪的最高刑罚则是坐牢长达15年和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