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换妻强奸案】主犯称不忍心家人失依靠　上诉减轻刑罚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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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1-19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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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讯）新加坡早前爆发轰动一时的“换妻”强奸案，主犯称出于他对妻子与家人的爱，不忍心让家人因他坐牢而失去依靠，提出上诉要求减轻刑罚，但被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驳回。

这起惊人案件发生于2010年至2018年之间，7名新加坡华裔男子涉嫌下药灌醉受害者，多次强奸或协助同伙强奸其中4人的伴侣。 

涉案男子介于37岁至53岁，受害者则介于41岁至49岁。为了保护受害者，法庭谕令不准公开可能泄露她们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在“换妻”强暴案中扮演关键角色的42岁被告，去年5月在新加坡高庭认罪，被判坐牢29年和打鞭24下，是本案至今被判得最重的被告。 

根据案情，包括被告在内的7名涉案男子在网络论坛上结识，互相分享与他人妻子上床，或目睹妻子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幻想。他们交换彼此的性生活细节与影片，也提供安眠药，协助他人将伴侣迷晕。

2010年至2011年间的某一天，被告的妻子表示身体不适，他假借拿药给妻子，其实把安眠药交给她服用。接着，他把其中一个同党叫到家里，强奸昏迷中的妻子。 他也以相同手法，让另外4名同党先后上门强奸妻子，并且拍下过程。为了让被告有同样的经验，两名同党也与被告串谋，让被告强奸他们的妻子和前妻。

被告的其中5个同党已被判坐牢3年至22年不等，其中3人也被判处鞭刑。第七名涉案男子选择抗辩，他被判罪成，案件目前在判刑阶段。

被告所面对的控状最多，涉及教唆强奸与性侵等共17项。被告承认对妻子下药，先后让5名男子上门强奸她，并且以同样手段性侵两名同党的妻子与前妻。 

被告认为刑罚过重，周三（1月17日）向最高法院上诉庭提出上诉，案件由三司审理。

上诉案开庭后，被告先提出由母亲和姐姐为他所写的求情信。母亲在信中说，被告是一名孝顺的儿子和尽责的丈夫，平日省吃俭用就为了给妻子和孩子们更好的生活；如今儿子得吃牢饭，让她非常心疼，每晚以泪洗脸。

被告没有请代表律师，他为自己做上诉陈词时表示对于所犯下的罪行感到后悔，但法庭所判予的重刑，等于扼杀了他的生命，并形容“我的灵魂已死，只剩一副驱壳”。

被告声称，他这次上诉是出于对妻子、孩子和年长父母的爱，因为他不忍心看着家人在没有他的情况下继续生活。 

他说，以自己入狱20年来计算，一家人等于失去了120万新元（约421万2437令吉98仙）的家庭收入。

新加坡首席大法官梅达顺指出，考虑到被告所犯下的严重罪行和本案多个加重刑罚的因素，现有的29年监禁与24下鞭刑已算轻，大法官劝被告好好正视自己所犯下的错误，而非尝试要求法庭对他从宽发落。

大法官向被告强调，法庭判刑有其原则必须遵循，考虑到被告所犯下的严重罪行，以及本案有多个加重刑罚的因素，判被告坐牢29年监禁与打鞭24下不算过重，大法官也认为这样的刑罚偏轻。 

大法官表示，明白被告感到自责与深受打击，但他劝被告必须正视自己所犯下的错误，而不是试图要法庭为他减轻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