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外籍男性侵女下属  拍受害者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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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7-24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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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3名男女都是外籍人士。两名被告的年龄分别为50岁和51岁，是20多年的朋友，前者是34岁受害人的前上司。 （《联合早报》档案照）

（新加坡讯）外籍男子到新加坡参加活动时，邀请男性朋友和女前下属一起喝酒，他和男性朋友被指趁女前下属醉酒失去意识时强奸和性侵。两名男子在新加坡高庭受审后被判罪名成立。

涉案的3名男女都是外籍人士。两名男被告的年龄分别为50岁和51岁，是20多年的朋友，前者是34岁受害人的前上司。 50岁被告面对3项包括非礼、性侵，以及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51岁被告则面对两项非礼、两项强奸，以及偷拍和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

两人都不认罪，案件去年9月在新加坡高庭开审。

《联合早报》报导，新加坡高庭法官符晓平于昨日裁定两人罪名成立。

这起事件于前年2月26日傍晚6时06分至晚上8时20分之间，在新加坡一家酒店客房发生。为保护受害人，新加坡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导任何可揭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姓名。

根据法官发出的判词，两名被告与受害人在同一领域工作。受害人曾为50岁被告工作超过一年，离职后仍与这名前上司保持联系，视他为导师和长辈。受害人之前与51岁被告不相识，但因后者在业界的名声而知晓他。

根据案情，受害人在跟前上司联系时，发现两人会在同一段时间来新加坡参加活动，两人于是相约在2月26日晚上一同用餐，受害人也让助理替她预约餐馆。当天下午，两名被告在酒店客房内饮酒。由于餐馆距离被告下榻的酒店很近，受害人在傍晚应约到酒店与前上司会面。

经上司介绍 

根据受害人的说辞，在抵达酒店房间后，前上司把她介绍给朋友，接着她便受邀一同饮酒。

3人坐在客房，聊天之初只谈寻常事务，但后来内容逐渐转向性话题。受害人感到不适，但认为此时离开并不礼貌，基于与前上司的关系，她不认为自己会有任何危险。

过程中，受害人喝下几杯加了气泡水的琴酒（Gin），其间她配合被告的要求干杯，后来又喝了白葡萄酒。受害人间中曾发送短信告诉助理，他们将要去餐馆，谁知下一刻便醉倒床上，并开始呕吐。

受害人称，她在呕吐后意识模糊，只依稀记得曾到浴室呕吐、下体感到疼痛，以及私处和胸部被非礼等。虽然她睁不开眼，但仍记得自己曾多次说“不”，之后她还被带到浴室洗澡。当受害人清醒时，前上司已回到自己的客房，房内只剩下51岁的被告。

受害人接着问被告发生什么事，后者只说受害人呕吐，所以帮她清理。怀疑自己遭强奸，再加上后来在内裤发现血迹，受害人于是决定到医院做检查。为保留证据，她没有更衣或者洗漱。她过后在医院向警方报案。

受害者裸照被拍 

控方指出，两名被告在明知受害人不同意的情况下侵犯对方，51岁被告也拍下受害者的裸照。两人事后还串谋删除相关短信记录，妨碍司法公正。两人在录口供时承认发生性行为，医疗证据也证实女受害人的说辞。他们也无法合理解释为何女受害人要指控他们强奸。

法官指出，受害者对事件的叙述有条理，符合逻辑，没有试图粉饰证词。这包括她在清醒后不断询问被告发生何事，并检查垃圾桶是否有保险套、回房后上网搜寻在新加坡强奸可能面对的后果，以及立刻到医院检查等。

相反，两名被告的证词与证据不符，在审讯和录口供时也企图互相推诿以撇清关系，证词相互矛盾，削弱各自说辞的可信度。另外，前上司事发后上网针对“指侵是否会留下脱氧核糖核酸（DNA）”等查找相关资料，另一人则搜寻因性侵案接受问话的策略等。法官认为，这暴露了两名被告的犯罪心理，且他们对此做出的不合理解释，进一步证明了这点。

法官判两人罪名成立，并且择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