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国男子及大马无业汉运毒被判死刑　三司驳回上诉：说辞缺乏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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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5-01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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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讯）两名运毒者交接毒品海洛因落网被判死罪，他们上诉请求推翻死刑判决但被驳回。其中一人坚称，曾与毒贩协议好只贩运不会被判死刑的毒品分量，岂料案发当天遭对方出卖，另一人反反复复，三司认为两人说辞缺乏可信度，驳回上诉要求。 

新加坡男子陈友光（65岁）和马来西亚籍无业汉迪纳斯古玛（31岁）去年在新加坡高庭受审，被判贩运海洛因罪成，须接受死刑。

两人周一（4月29日）透过各自的代表律师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声称以为自己所贩运的是冰毒，但都被驳回。

审讯揭露，在澳洲考获大学文凭的陈友光自青春期就开始滥用毒品，多年来一直无法把毒瘾戒掉。他原本向一名马来西亚毒贩拿货解决毒瘾，2019年底，他决定开始帮毒贩运毒，并把所赚酬劳用来买毒品自用。

陈友光当时从事技术人员的工作，月入约1600新元，住在新加坡大巴窑一带。根据他的说辞，毒贩通常会在须运毒的一天前拨电联络他，指示他到住家附近的垃圾回收箱或自动提款机“取货”；他接着会把毒品拿回家，等候对方给予进一步指示，再把毒品放到指定位置让别人领取。

2020年2月25日夜晚，新加坡中央肃毒局人员在陈友光居住的大巴窑组屋楼下埋伏。晚上10时25分，迪纳斯古玛驾驶汽车来到停车场接陈友光，车子在附近饶了一圈后停在大巴窑东的十字路口，陈友光接着拿着一个环保袋下车，迪纳斯古玛则开车离开。

肃毒局人员随后在不同地点将两人逮捕，并且从陈友光的环保袋搜出毒品，其中包括含有不少于37.95克二醋吗啡（俗称海洛因）的毒品。

根据新加坡法律，贩运超过15克海洛因，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死刑。

陈友光在审讯期间辩称，他以为环保袋所装的是几件吸毒工具，以及供他自己吸食的冰毒；直至肃毒局人员打开袋子，他才惊讶发现里头竟然是海洛因，以致他当场破口大骂毒贩，责怪对方“出卖”他，安排他运送如此大量的海洛因。

陈友光表示，自己与毒贩有过协议，他只帮忙贩运少量的毒品，以免被捕后会面对死刑。

不过，三司同意高庭法官的分析，即陈永光在被捕后所录的数份口供书中，都没有提及他以为自己是领取冰毒和吸毒工具；同时，没有证据显示他与毒贩有过贩运少量毒品的协议，而且他在拿过环保袋后，理应注意到其重量不可能只是少量冰毒和几件吸毒工具。相反的，他在录口供时已承认，他在被捕后告诉肃毒局人员，袋子里装的是海洛因。

至于迪纳斯古玛，三司也驳回，他声称以为自己是贩运冰毒的辩词。

三司指出，从录口供到庭上供证，迪纳斯古玛的说法前后矛盾，包括一会儿称以为自己是运送现金，一会儿又称没把任何物品交给陈永光，反反复复的说辞缺乏可信度。 （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