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人涉嫌参与“资金骡子”活动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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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3-06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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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年龄介于17至24岁之间的嫌犯，因涉嫌分别参与与“人头账户”相关的案件，将于2025年3月7日被控上法庭。涉案罪名包括共谋教唆欺诈、教唆非法获取计算机资料、非法泄露访问密码，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利益。

在第一起案件中，一名17岁的青少年据称以150新元的价格，将其银行账户登录信息及一次性密码（OTP）交给犯罪集团。他将被控“非法泄露访问密码”的罪名。

在第二和第三起案件中，一名18岁的青少年和一名24岁的男子，涉嫌合谋诈骗银行，成功开设共六个银行账户，并以每个账户500新元的价格，将这些账户的网上银行登录权限转交给犯罪集团。他们将被控“共谋教唆欺诈”、“教唆非法获取计算机资料”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利益”等罪名。

根据《刑法》第417条与第109条的规定，以共谋方式教唆银行开设账户的罪名，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下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并罚。根据《计算机滥用法》第3(1)条与第12条的规定，教唆非法获取银行计算机系统资料的行为，初犯者最高可被罚款5,000新元，或判处两年以下监禁，或两者并罚。

根据《计算机滥用法》第8(1)条，非法泄露访问密码以获取计算机程序或数据的行为，初犯者最高可被罚款10,000新元，或判处三年以下监禁，或两者并罚。而根据《防止贪污、毒品交易及其他严重犯罪（利益充公）法》第55A(1)条的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利益的行为，最高可被罚款50,000新元，或判处三年以下监禁，或两者并罚。

警方强调，对上述违法行为持严肃态度，一旦发现有人牵涉其中，将依法严加处理。公众应提高警觉，切勿因看似诱人的“快速赚钱机会”，而出借Singpass或银行账户信息，或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进行收款与转账，以免沦为犯罪帮凶。警方提醒，任何与此类犯罪活动有关联的个人，都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欲了解更多防骗信息，公众可浏览[www.scamshield.gov.sg](https://www.scamshield.gov.sg)，或致电防骗热线1799。若掌握相关犯罪线索，可拨打警方热线1800-255-0000，或通过[www.police.gov.sg/i-witness](https://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线举报，所有信息将严格保密。

其中一名被捕者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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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3月6日 晚上8时3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