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献血谎报性史　艾滋男判监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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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3-23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讯）艾滋男在献血前一年曾与男人发生关系，却在献血时没有如实呈报。直到血液样本检测验出他患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又称艾滋病毒），才坦诚自己说谎，认罪后被判监禁3个月。

被告是39岁的菲律宾男子汉，面对一项抵触传染病法令的罪名，周四（21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刑。

案情显示，被告于2018年1月12日在教会的献血活动上献血，这是他第11次献血。在捐血前，捐血者必须完成一份健康问卷调查，但被告在作答时没有如实回答其中两道问题。

庭上透露，这两道问题分别是，一、过去是否曾与其他男人有性行为？ 二、过去12个月内是否与认识少过六个月的人发生性行为？

针对这两题，被告回答“没有”，但事实上，他在献血前一年里曾与一名认识少过半年的男人有性行为。

被告完成问卷后，一名医生提醒他，提供虚假健康资料是违法的，且会面对法律制裁。医生也说，如果认为所捐的血不该被用，被告可匿名拨打热线通知。

不过，在医师再次确认答案时，被告仍没有修改所报资料，事后也没有拨通该热线告知所捐的血不该用。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后来检测被告的血液样本，发现被告带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当局于2018年1月25日询问被告，他说他从未有任何性伴侣，因此不会有任何风险。

同年2月20日，新加坡国家传染病中心人员找上被告，他才承认自己说谎。被告透露，他于2017年11月在马来西亚新山时，被逼与一名认识少过6个月的男按摩师发生关系。

庭上未透露，被告为何会被迫与对方发生关系。

I.R.B.律师事务所的甘纳巴迪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要献血回馈社会，但因自己的遭遇，没有向当局说实话。

律师表示，被告因染病感到羞愧，至今未告知家人自己染病。被告也尽早认罪，恳求法官判监不超过12周。

法官最后判被告坐牢3个月。

根据新加坡卫科局网站，发生随意的性行为、有多重性伴侣，或发生男男性关系都是可能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的高风险活动，因此参与这类活动者不宜献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