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高管给4年万元生活费就“大缩水” 前妻追讨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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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6-15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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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婚姻告吹，前夫原本答应每个月给前妻1万元生活费，结果他四年后却开始“大缩水”擅自降低生活费，前妻隐忍四年后入禀法院申请执行令向前夫追讨拖欠的生活费。

与此同时，前夫也要求停止支付前妻生活费，但被法官驳回。

这对怨偶在1997年结婚，两人膝下无子，后来感情触礁，并于2012年离婚。男方不久后再婚，育有两个孩子。

根据国家法院判词，男方原本在中国的银行工作，月入5万5000元，他起初答应每月支付1万元生活费给女方，但他2016年离职后每月只给女方2000元生活费，直到他找到每月近3万元的新工作，才把生活费调高至5000元。

不过，他后来回狮城发展，月赚2万多元，因此又把女方的生活费降至3750元。

男方声称他降低生活费时曾通知女方，但女方从未表现不悦，因此他认为女方同意他这么做。

女方反驳说，她无从证实男方所说的话是否属实，因此在男方表示要降低生活费时都保持沉默，但这并不意味她同意对方这么做，而她一直相信男方会在稍迟时候“补”上拖欠的生活费。事实是，男方四年来不曾自动补足生活费，她忍无可忍，才于去年上庭申请执行令，向男方追讨拖欠的生活费。

男方则指，他过去八年支付女方近64万元生活费，如今他薪水减少，加上需要照顾孩子，因此要求停止支付女方生活费，但他的申请遭法官驳回。

法官表示，男方有能力花16万元装修住家，也有一笔可观的储蓄，因此拒绝他停止支付生活费的申请，但法官允许他降低女方的生活费至每月3000元，但他须支付之前拖欠的生活费，拖欠额则将另外估算。

男方不满要持续支付女方生活费，对此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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