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给家用 赖在家不搬 父一怒滚水烫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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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1-09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8日讯）不满37岁儿子不给家用、常带女人回家搞到乌烟瘴气，还赖在家不搬出去住，59岁父亲和儿子发生口角后，一怒之下用滚水泼儿子，导致儿子二级烧伤，昨天父亲被判坐牢一年。

父亲再纳（Zainal Bin Senin）面对一项用滚水蓄意伤人的罪名。除此之外，他也面对一项欺骗的罪名。他昨天承认这两项罪名后被判刑。

根据案情，被告在2019年3月20日凌晨3时42分与儿子发生争执，两人从客厅吵到去厨房。

被告发现儿子不知何时拿出了手机录下两人的吵架，因此用手拍掉儿子的手机。儿子转过身时，被告突然拿起一旁的水壶，将刚煮好的滚水泼在了儿子右肩膀及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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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用滚水泼儿子，害儿子承受二级烧伤。（档案示意图） 

儿子痛得大声哀嚎，倒在地上继续呻吟。儿子觉得越来越痛，自己爬回了房间呼叫救护车，将他送院治疗。

根据医疗报告，儿子的右肩膀承受了二级烧伤，医生为他治疗后，给他5天病假。

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并不是无缘无故犯案，指他已经忍受儿子很久，不但不给他家用，还赖在家里不搬出去住，时常带女人回家，搞得屋里乌烟瘴气。

律师说，被告已经多次和儿子发生口角，当时一时气不过才会犯案，只是刚好身旁有一壶滚水，事情一发不可收拾。

律师请求法官从轻发落，指被告已经年迈，而且身患多种病，医药费还得自己承担。

主控官反驳律师的说法，指被告毕竟是受害人的父亲，却狠心对儿子下重手，儿子在家里有权拥有“安全”的感觉。

## 被告盗用下属身份证



被告买摩哆前要找担保人，他盗用下属的身份证资料替他担保，结果买车后他不但没还分期付款，还在骑新摩哆时出车祸。

庭上揭露，被告是在2018年7月到车行买摩哆。他需要两名担保人，但只找到女儿帮他担保。

被告是一名主管，掌握下属的身份证资料，他因此打印68岁清洁工的身份证，交给车行，并且伪造文件，称清洁工肯为他担保。

他在7月底以每月262元（约786令吉）的分期付款成功购买摩哆，但他只偿还318元（约954令吉）后，就在同年11月出了车祸。

被告将摩哆归还车行，答应每月偿还250元（约750令吉），但他没有遵守约定，车行因此找上了清洁工，要清洁工履行担保人的义务偿还余款。

清洁工受到车行的追讨信后立刻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