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怨30年 父亲气到脱裤露下体 儿子禁双亲回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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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6-01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1日讯）家住大洋房，日子却过得鸡犬不宁。

一对父子30年来积怨成仇，不时大打出手，商人发怒在家人面前脱裤曝露下体，儿子为此报警，导致爸妈被捕并且在拘留所过夜，甚至禁止双亲回洋房住。

商人起诉儿子欲争取回洋房居住的权利，但被高庭法官驳回。

对簿公司的父子分别是拉姆和纳文，发起诉讼的商人对儿子做出多项指控，包括指责儿子没有遵守承诺，让父母亲可一辈子住在位于加东一带布尔路（Poole Road）的独立式洋房。

官司去年7月至9月于高庭审理，高庭法官蔡利民本周发表判词，裁定父亲所提出的部分诉求获得胜诉，但无法取得继续住在洋房的资格，理由是商人不合理的行为违反了居住条件。

根据判词，商人在1989年从印度来到新加坡，连同伙伴在本地开公司，经营出口纱线与轮胎的生意。儿子也跟随父母亲移居新加坡，完成国民服役后成为新加坡公民，开始到父亲的公司打工。

1993年，一家人入住加东洋房，占地面积将近1000平方米，房价为288万元（864万令吉）。但父子俩对于谁出资购买洋房各执一词。两人关系渐渐恶化，最终演变为死对头。

2006年，其他家人尝试从中调解，商人夫妇和儿子签署协议，内容包括商人夫妇拥有一辈子舒适住在加东洋房的权力。但一家人的生活仍是闹得鸡犬不宁。商人有一回手持刀子乱喊乱骂，另一次则猛踹房门。

2016年7月31日，父子俩又在洋房内争吵，商人一气之下拉下裤子，在媳妇与孙子面前曝露下体，促使儿子报警。商人当下离开，隔天回到洋房，儿子再次报警。商人夫妇一同被逮捕和被还押一夜，儿子过后也不准他们回洋房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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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积怨成仇，不时打架，父起诉儿子欲争取回洋房居住的权利。 （档案示范照）

**暴力行为 违反协议**

高庭法官认为，证据显示洋房是由商人当年出资买的，但因他是永久居民，无法在本地拥有房产，于是把洋房放在儿子名下。

商人与儿子确实曾立下协议，商人夫妇有权一辈子住在洋房，但儿子对此设下条件，即商人不准在洋房内闹事或做出不合理的行为。

法官认为，商人的暴力行为已违反儿子的条件，按照协议，他已失去继续住在洋房的资格。至于商人妻子，她没有违反居住条件，但她选择跟着商人共进退，搬出豪宅。

**商人夫妇指被百般刁难**

商人夫妻指责儿子与媳妇对他们百般刁难，包括限定两人只能在卧房内活动，不准佣人伺候他们，目的是把双亲赶出洋房。

判词显示，诉方指商人的儿子与媳妇尝试为难双亲，不让他们舒适地在洋房生活。这包括不准商人夫妇在卧房以外的空间活动，以及指示佣人不准伺候两佬。

诉方称，有一回，商人妻子全身酸痛，于是请按摩师上门服务，岂料儿子却指示媳妇报警赶走按摩师。

但法官认为，诉方的说辞缺乏说服力。例如，电眼视频显示商人可手持刀子在洋房任意走动，这不符合他与妻子被限制行动的说法。

**无证据显示商人遭欺压**

法官认为，无充分证据显示商人在公司遭受欺压，但法官指示儿子以公平的价格，买过父母亲的公司股份。

除了洋房居住资格，商人所提出的指控包括儿子在他一手所创办的Evergreen Global公司里，对商人进行压迫，以及未经商人同意转移公司股份给自己等。

商人声称，由于自己花许多时间在印度和尼泊尔管理其他生意，新加坡的公司主要交由儿子打理。结果，在商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儿子获委任为公司董事，生意伙伴也擅自把公司股份转让给儿子。

法官不接受商人在公司受到欺压的说辞，也不认为有充分证据显示儿子恶意转移公司股份。不过，法官裁定，儿子须以公平的价格，买过父母亲在公司的股份。

法官也指示儿子遵守协议，每年支付父母亲一笔36万元（108万令吉）的零用钱，以及出资100万美元（420万令吉）给母亲买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