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人涉色情活动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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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7-31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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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近日破获一起网络卖淫集团案件，共拘捕28名涉案人员，包括8名男子和20名女子，年龄介于21至61岁，涉嫌参与卖淫相关活动。

2025年7月30日，刑事侦查局、警察情报局、中央警区、汤申警区、勿洛警区、特别行动指挥部，以及移民与关卡局联合展开突击行动，搜查地点遍布惹兰峇峇央央、巴西班让路、文礼大道、克里芝路、裕廊西71街、海滩路、大成巷、本杰明街、金衣街、欧南园路、 Orchard Road 以及惹兰克马南一带，最终成功拘捕28人。

行动中，警方查获总值超过61万新元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账户资金、两辆豪华轿车、18只名贵手表，以及两部手机、笔记本电脑和与卖淫活动相关的物品。其中三名年龄介于30至45岁的男子将于2025年8月1日被控上法庭，涉嫌违反《1961年妇女宪章》，协助运营该网络卖淫集团。其余人员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根据《1961年妇女宪章》规定：

任何人若明知而全部或部分依赖他人卖淫所得维生，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七年，并可处以最高10万新元罚款。

任何人若明知而索取、收受或同意收受任何报酬，作为引诱或奖励，以提供服务协助另一女性从事卖淫活动，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七年，并可处以最高10万新元罚款。

任何人在新加坡境内或境外，若在经营过程中使用与新加坡有关的远程通讯服务，提供或协助女性在新加坡从事有偿性服务，一旦罪成，可处以最高10万新元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五年，或两者兼施。

任何人若经营、管理或协助管理卖淫场所，一旦罪成，可处以最高10万新元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五年，或两者兼施。

任何人若经营、管理或协助管理妓院，一旦罪成，可处以最高10万新元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五年，或两者兼施。

警方表示，将持续严厉打击有组织的卖淫活动，坚决遏制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安宁与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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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7月31日 晚上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