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交局：人行道或公路上骑行电动行李箱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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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6-29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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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行李箱。（8视界新闻网示意图） 

（新加坡讯）早前有民众在日本的人行道骑着电动行李箱而被指违反条例。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表示，在新加坡，人们也不允许在人行步道或公路上骑行电动行李箱。

《8视界新闻网》早前报道，一名留学日本的中国女子在大阪的人行道上骑着电动行李箱，女子可能因为无照驾驶而被提控。

陆交局回复询问时表示，电动行李箱被归类为个人行动辅助工具（Personal Mobility Devices），必须符合新加坡标准，包括重量、宽度和最高时速，并通过UL2272消防安全标准认证，才能在脚踏车道上使用。

另外，个人行动辅助工具不得在人行步道或公路上行驶。

根据陆交局官网提供的信息，只有获得UL2272认证的个人行动辅助工具才获准在脚踏车道上行驶，而在公共道路上使用非UL2272的个人行动辅助工具属于违法行为。

初犯者若罪名成立，可能面临最高1万新元的罚款或最长6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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