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诈骗保障法令生效 警可限制受骗者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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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7-02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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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诈骗保障法令将于7月1日生效。（早报网示意图） 

防诈骗保障法令7月1日生效，警方获授权在合理怀疑受骗者可能继续向诈骗团伙汇款时，向银行发出限制令。

内政部发文告说，相关法令已在今年1月7日于新加坡国会三读通过，授权警方在一些情况下，向银行发出限制令，限制受害者进行交易。

这包括当警方合理怀疑受害者会向诈骗团伙汇款、提取现金交给骗子，或为此申请和动用信贷服务。 

全球首个 

新加坡相信是全球首个通过立法，限制诈骗受害者银行交易的国家。

根据文告，依据每起案件的事实和情节，新加坡警员和商业事务局人员将决定是否发出限制令，前提是保护受害者，只会在劝说无效、万不得已下才发出。

警方也会考虑当事人或家属的意愿。

限制令涵盖3方面的银行服务：

一、从银行户头汇款至其他户头，如网络银行、手机银行、PayNow和到柜台汇款；

二、自动提款机取钱；

三、所有信贷服务，如信用卡交易和个人贷款。

警方发出的限制令将自动送交7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这些银行管理着新加坡大部分存款，即星展银行、华侨银行、大华银行、花旗银行、汇丰银行、马来亚银行，以及渣打银行。

若警方怀疑受害者通过非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户头，汇款给诈骗团伙，也会向这些银行发出限制令。

接到限制令期间，受害人可提取一定金额，如用于日常开销和支付账单。警方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会对提款要求逐案评估。

每次限制令为期30天，若警方认为需要更多时间落实必要的干预措施，如收集证据说服当事人、寻求当事人近亲协助或让当事人采取银行保障措施等，可每次延长限制令最长30天，最多5次。换言之，限制令最多持续6个月。

视具体情况，警方也有权提前终止限制令。

如果当事人或联名户头持有人对限制令的决定有异议，可向警察总监上诉。限制令在上诉期间会继续生效，警察总监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内政部早前受询时说，根据过去未成功干预的案件，防诈骗保障法令生效后，警方预计每个月会发出10个或更多的限制令。

过去5年，新加坡诈骗案件连年攀升，从2020年的1万5651起增至去年的5万1501起，受骗金额在去年也写下新高，同比上升七成至11亿元

这些年来，新加坡银行已与警方合作，开展公众教育并实施一系列防范措施，以保护客户免受诈骗。不过，去年仍有82.4%诈骗案属于自发汇款，即受害者主动把钱财转给诈骗团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