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性侵妹妹同学　年轻老板判监打鞭　不服判刑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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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8-07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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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陈恩杰打算上诉。（新明日报图） 

趁妹妹的女同学喝得酩酊大醉，一名男子在住家厕所非礼、性侵、甚至强迫对方肛交，前午他被判坐牢9年9个月4周，外加打鞭8下，他不服所判打算上诉。

连锁餐饮生意Beef Bro的26岁老板Norvan Tan En Jie面对两项性侵控状以及两项非礼控状，他开审抗辩，上个月被定罪。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陈恩杰（27岁，译音）是餐厅老板，案发时21岁。现年25岁的受害者是被告妹妹的同学。

他面对各2项性侵和非礼控状，指他在2016年12月26日清晨5时42分至早上9时28分之间，在组屋住家性侵年仅19岁的受害者，包括强吻、指侵和非礼胸部，甚至逼对方肛交。

2016年12月26日凌晨，被告的妹妹和受害者喝了酒后，回到被告一家同住的组屋。被告当时也带着两个朋友回到家。

“没有一个敏感部位没有被侵犯”

就当妹妹在跟他的朋友谈话时，被告在短短几分钟内，在客厅沙发、妹妹床上以及厕所里，多次性侵受害者。

庭上揭露，受害者当时醉到多次呕吐，已经没有力气说话或是自己换衣服。当被告扶着她出厕所时，她还摔了两次跤。

当被告性侵她时，她也没有力气反抗或说话，感觉眼皮沉重，因此关上了眼睛，直到被告触碰她的胸部，她才睁开眼睛。

调查显示，从厕所洗衣篮里找到的受害者衣物后方残留了被告的精液。

控方表示，受害者的身体“没有一个敏感部位没有被侵犯”。他们也指出，被告在性侵受害者时没有使用保险套，因此也让受害者面对感染性病的风险。

被告不认罪，案件经审讯后，法官于上个月15日判被告罪名成立。

案件前午过堂，控方在陈词时，指被告性侵已喝醉的受害者，要求法官严惩。

被告打算上诉

被告表示打算针对罪成和判刑提出上诉，判刑因此暂缓执行。

他目前获准以9万5000元保释在外。控方原本要求被告佩戴电子追踪器，因为被告曾表示最初得知这些指控时想过要离开新加坡，但法官最后没有下令这么做。

被告面对的性侵控状的最高刑罚是监禁长达20年外加罚款或鞭刑；非礼的最高刑罚则是监禁长达两年、罚款、鞭刑，或任何组合的刑罚。

父母与妹写求情信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将被告父母亲、妹妹、女亲友、以及被告的求情信呈堂。家人在信中提到被告是一个好心和有抱负的年轻人，希望法官轻判。

法官最后判被告坐牢9年9个月4周和打鞭8下，不过被告对裁决不满，打算针对罪成和刑罚上诉。

要求增保释金 戴电子追踪器 

控方表示，被告早前有畏罪潜逃倾向，因此要求增加保释金，也要求让被告佩戴电子追踪器。

被告保释金原本是5万元（新币，下同），早前被判罪成之后增加至7万5000元。

由于被告提出上诉，控方表示被告在等候上诉的这段期间，要求将保释金增加至10万元。

控方指出，被告曾问前女友是否要“一起离开”，指他有畏罪潜逃风险，因此也要求被告佩戴电子追踪器。

法官最后只批准控方增加保释金的申请，被告目前以9万5000元保释在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