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磅！新加坡通过新法：警方可直接命令银行、电讯商封号并交出诈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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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9-09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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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方（SPF）将获得新权力，可以向银行和电信公司等服务提供商发出指令，要求其披露与诈骗活动相关的信息，并禁用可能协助诈骗犯罪的账户。

这些权力是在《诈骗（对策）及其他事项法案》中提出的。该法案在议会经过两天的辩论，于周三（9月9日）获得通过。

新法还修订了《在线刑事伤害法》，对不遵守行为准则和执行指令的行为引入了更严厉的处罚。

对于每一起违规行为，指定的在线服务提供商可能会被处以最高 1000 万新元的罚款（此前最高罚款为 100 万新元），或者被要求通过整改通知或合规命令来纠正违规行为。

在辩论期间，国会议员们对该法案表示支持，但也提出了一些担忧。

其中包括：确保那些被诈骗者不会面临过于严厉的惩罚，以及确保有足够的制衡机制，以防止法律被滥用。

## 新法详情



诈骗者和“钱骡”经常使用不同服务提供商提供的账户，留下的诈骗活动迹象有助于识别并瓦解其行动。

服务提供商包括：银行和数字支付令牌服务提供商等金融机构；电信公司；以及提供在线账户及相关支持服务的在线服务商。

为了实现并保障警方与服务提供商之间诈骗相关信息的交换，该法案建议允许警方向服务提供商发出两种命令：**披露命令**和**账户禁用命令**。

**披露命令**将要求服务提供商提供特定账户和诈骗相关活动的信息，包括预防或瓦解诈骗犯罪所需的信息。收到**账户禁用命令**的服务提供商必须禁用特定账户或符合警方规定条件的任何账户。

受命账户将被禁用最多 30 天，且可延长一次，最多再延长 30 天。

账户被禁用的人员可以向警察总监——或警司及以上级别（或同等职级）的指定官员提出申诉。在申诉审理期间，禁用命令继续有效。

政府将通过《诈骗（对策）及其他事项法案》从三个方面推进新加坡的反诈斗争。首先，支持警方与服务提供商之间为了瓦解诈骗而进行的信息交换。其次，增强政府打击在线平台诈骗的法律手段。第三，加强警方瓦解诈骗账户供应并开展反诈行动的能力。该法案还提供了法律权力，以启用并保障“国家诈骗名单”及其他信息共享平台上的信息交换，从而尽早销毁诈骗账户并促进信息披露。政府将引入账户禁用命令，使警方能够在诈骗发生之前就主动禁用账户。披露命令则允许警方指示服务提供商披露与账户相关的信息。内政部高级政务部长吴佩明（Goh Pei Ming）在周二（9月8日）的议会讨论中强调，这些措施虽然强硬，但经过精心权衡，旨在保持问责制，提供保障和申诉机制，并支持与服务提供商的建设性合作。

## 关于无辜民众的担忧



几位议员对可能被错误发出新命令的无辜个人和企业所面临的后果表示担忧。

议员 He Ting Ru（工人党-盛港）表示，对无辜方或无意中成为“钱骡”的人施加此类命令，“轻则造成轻微不便，重则会对日常生活造成毁灭性影响”。

她表示：“如果唯一的银行账户或电子钱包账户被完全冻结，账户被冻结的个人可能会导致无法领取工资，或无法支付日常必需品和医疗费用。”

He 议员还指出，对于企业，尤其是小型业主，这可能会导致运营停摆，导致无法向员工支付工资。

议员 He Ting Ru 在周二（9月8日）的议会发言中表示，《诈骗（对策）及其他事项法案》加强了政府反诈执法工具库。她认为，随着新加坡加大反诈执法力度，执法权力的扩大和使用虽然有帮助，但应向公众公开。她强调，公众需要知道并理解政府权力的使用方式，这将增强公众对执法的信心并解决对诈骗的担忧。她还敦促政府针对支撑诈骗的复杂洗钱基础设施采取多管齐下的方法。

议员 Diana Pang（人民行动党-马林拜岸-布拉德海茨）指出居民在无法使用或开设银行账户时面临的困难，强调“更强大的权力”必须伴随“实际的保障措施”。

内政部政务部长吴佩明在回应中表示，“没有人希望无意中影响或给那些未参与诈骗活动的人带来不便”。

但同时他补充道，快速且果断地瓦解诈骗至关重要。

吴部长说：“这些命令使我们能够压缩诈骗帮凶的供应，并在他们被利用之前将其禁用，这最终是为了保护我们的公民。”

“我们的任务是尽早干预，同时确保有足够的保障措施，防止无辜账户受到这些命令的影响。”

议员 Jackson Lam（人民行动党-义顺）表示，对于账户被错误禁用的真实案例，需要一个快速的审查流程。

虽然法案提供了申诉机制，但必须为受影响者提供一个“清晰的渠道”，以便他们快速提供证据并让账户接受审查。

他补充道：“原则应该是简单的：对诈骗者行动迅速，但在无辜者受影响时，纠错也要同样迅速。”

议员 Gabriel Lam（人民行动党-三巴旺）表示，一旦不再有风险，错误受影响账户的访问权限应在几小时内而非几天内恢复。

吴部长表示，虽然采取“迅速且果断的方法”瓦解诈骗网络对于保护新加坡人至关重要，但当局意识到，某些个人可能确实需要并依赖这些账户维持生计或支付日常开支。

他表示，公平且尽可能快速地评估申诉至关重要。关于申诉机制和时间表的更多细节将在适当时候公布。

吴部长说：“这需要仔细考虑，因为我们见过诈骗者指导受害者如何与银行工作人员沟通，以在向诈骗者转账时逃避检测。”

“我们同样应该预料到，诈骗者会指导‘钱骡’如何提交成功的申诉以重新获得账户访问权限。”

议员 Elysa Chen 在周三（9月9日）的议会发言中表示，《诈骗（对策）及其他事项法案》赋予了官员在面对比打击速度更快的威胁时拥有真正的速度，但措施必须打击正确的目标。她警告说，捕捉诈骗者的机制不应过于严厉，特别是对于那些被欺骗或胁迫的人。她说，一个“只停止了诈骗者，却将弱势群体一网打尽”的法案，“是用创造另一种不公正来解决另一种不公正”。Chen 议员还强调了在预防、执法和救济三个环节中，伤害仍可能渗透的漏洞。

## 关于文职专家官员 (CSO)



议员 Elysa Chen 和 Jackson Lam 还就文职专家官员（CSO）的任命提出了问题。根据《警察部队法》的修订，这些官员将被授予执行调查职责的权力。

这些权力将与商业事务官员获得的权力类似，允许文职官员进行搜查、逮捕、扣押和要求提供文件。内政部表示，如果操作需要，警方未来还可能在其他领域招募和部署他们。

Jackson Lam 议员表示，随着网络犯罪变得更加专业化，这一举措“很有意义”，但询问这些官员将如何选拔、培训和监督。

他建议：“我建议政府考虑对该法案进行法定审查，也许在三到五年后，以评估随着诈骗手段的不断演变，这些权力是否仍然相称且有效。”

Chen 议员则质疑，由于这些官员不属于适用于警察官员的纪律规定，他们将如何被纪律处分和追究责任。

议员 Abdul Muhaimin Abdul Malik（工人党-盛港）还寻求澄清，这些官员将在警方的商业事务局还是一个新单位工作，以及人力将从哪里抽调。

他表示：“如果我们要求现有官员承担这项工作，我们应该清楚其他方面可能会做出什么牺牲。我们需要确信，当我们要求更多的时候，没有将我们的执法能力摊得太薄。”

在周三（9月9日）的议会中，内政部高级政务部长吴佩明回应了议员们关于《诈骗（对策）及其他事项法案》的质询。该法案随后获得议会通过。

吴部长表示，这些官员可以直接从市场招募，或从其他公共机构（如网络安全局）抽调。

他补充说，他们将被部署到现有单位（从 SPF 网络司令部开始）以补充警方资源，并将处于现有的警察指挥结构之下。

“与今天的商业事务官员一样，CSO 将接受必要的行动和调查培训，并将根据其调查工作的适用性和相关的技术专业知识被仔细选拔，”吴部长说。

“他们将受到与其他调查官员相同的监督、问责和指挥结构的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