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手机没收 17岁女中生持美工刀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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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17
Source: 狮城新闻

![因手机没收 17岁女中生持美工刀伤人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5/17855789.avif?0)





女学生用美工刀蓄意伤害校务经理和训导主任。（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讯）因上课迟到，17岁女中学生手机被没收，她事后试图取回手机被拒，竟用美工刀割伤校务经理和训导主任手臂，结果被判入青年改造所至少半年。

《联合早报》报道，这起事件发生于2025年4月28日中午12时20分，地点在一所中学内。

被告是一名17岁少女，她面对两项用利器蓄意伤人的控状。由于被告未满18岁，受到法律保护，媒体不能公开被告名字或任何泄露被告身份的资料。

案情显示，被告当天上课迟到，在上午7时45分才踏入校园，手机因此被学校的校务经理没收以作处分。被告在交出手机后便到课室上课。

约中午12时20分，被告在午休时去找校务经理要回手机被拒。她显得不耐烦，突然亮出一把美工刀，先割自己的手臂，再往前割伤校务经理的左手臂。

校务经理受伤后指示被告坐在校务室外，也将刚刚所发生的事禀报给训导主任。训导主任尝试说服被告交出美工刀，但被告情绪激动，不肯就范。

被告趁训导主任打电话给同事寻求支援时，用美工刀割伤训导主任的左手臂。

一名学校职员最后成功夺走被告手中的美工刀。被告得知学校已联络警方寻求援助后，决定回家。

警方过后到被告家将她逮捕。

根据缓刑监视官准备的报告，被告不适合接受缓刑监视，但适合被判入青年改造所。

法官接受建议，最后判被告到青年改造所至少半年。

法官也批准被告申请，准许她于6月15日开始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