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2.15新政】ofo营业执照遭陆交局暂时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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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2-15
Source: 狮城新闻

**共享脚踏车业者ofo没有在指定期限内有效启用QR码停车系统及遵守其他相关条例，营业执照昨天（2月14日）起遭陆路交通管理局暂时吊销。**

ofo必须在下个月13日之前移除所有脚踏车，否则陆交局会采取执法行动，包括撤销对方的营业执照。

陆交局上个月发出通知，下令ofo必须在2月13日前将脚踏车车队缩减至1万辆，并启用QR码停车系统，否则营业执照会被暂时吊销。不过对方并未在期限内遵守条例，包括有效启用QR码停车系统。

ofo在执照被吊销期间不得营业，也必须在下个月13日之前从公共场所移除所有脚踏车。

陆交局指出，如有必要，当局也会在3月14日以后介入，确保脚踏车不对他人造成阻碍。陆交局只会在ofo遵守所有条例后，才允许对方继续在本地营业。当局会继续观察情况，如果对进度不满意，就会撤销执照。

陆交局也透露，ofo其实尚未支付30万元的保证金。根据陆交局规定，获颁“无车桩”共享脚踏车营业执照的业者，须为每辆脚踏车支付30元保证金以及30元的常年执照费。

这笔保证金可以是银行担保或履约保证金，万一业者突然停业，当局可使用保证金来善后，包括移走废弃在公共场所的脚踏车。

ofo用户可拨打消协热线6100 0315或上网www.case.org.sg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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