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妓女开工首周苛刻规定 须接50嫖客 每天拿30令吉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v/mzo7K
Published: 2019-09-05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5日讯)男子当卖淫集团头目，设下规定旗下5妓女开工首周须“白做”，为50名嫖客服务，每天仅得10元(约30令吉)当“零用钱”。

被告林祥庆（译音，34岁）面对24项包括蓄意伤人、对他人动粗、以及触犯妇女宪章的控状。昨天被判坐牢38个月，罚款2万元(约6万令吉)。

![妓女开工首周苛刻规定 须接50嫖客 每天拿30令吉](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584/15845063.avif?1589860329)





被告当卖淫集团头目，被判坐牢38个月，罚款2万元。（档案示范照）

庭上揭露，被告早在2006年和2014年因涉及卖淫活动而坐牢，没想到他没有吸取之前教训，在2017年9月当卖淫集团头目。

案情显示，被告通过一名泰国籍中介，介绍泰国籍女来新加坡卖淫。

虽然性服务收费为100元(约300令吉)，但妓女工作的首周，须“白做”服务50名嫖客，期间每天只有10元“零用钱”，外加免费住宿。100元由被告与中介六四分帐。

妓女在服务第50名嫖客后，可从每小时100元的性服务收费赚40新元，剩余的60元入被告口袋，自此妓女每天也要支付被告15元住宿费。

被告生意越做越大，在2017年6月至4月间，聘请两名孟加拉籍和两名新加坡员工，当中3人当龟公，在街头拉客，另一名员工则充当司机，载送嫖客和妓女到酒店开房。

警方在去年5月8日凌晨时分展开突击行动，逮捕了被告和妓女。

被告接受调查时称自己在被捕前经营娼寮约9个月，赚取2万5000元(约7.5万令吉)。

## **一个月内赚逾2万**



被告在保释期间再次干案，靠妓女卖淫收入为生，短短一个月内赚2万3900元。

被告落网被控上法庭，他去年5月12日获保释，在芽笼18巷一带租了一间单位住。

由于隔壁单位住着被告旗下的妓女，他叫妓女继续卖淫，每次性服务收费50元，被告从中收30元，妓女收20元。

5名妓女接受被告提议，在去年5月至6月间继续提供卖淫服务。她们一共将2万3900元收入交给了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