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友名义聘女佣 男子与友齐判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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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21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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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被告余睿（38岁），日前承认一项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的罪行。（新明日报图） 

（新加坡讯）为了请女佣付出坐牢代价。夫妻没资格聘请外籍女佣，却借用友人名义这么做，结果女佣为他们工作11个月后被揭发，丈夫被判入狱两周。

《新明日报》报道，中国籍被告余睿（38岁），日前承认一项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的罪行。

根据案情，由于被告和妻子都不符合资格聘请外国女佣，所以找上友人郭勇，想借郭勇的名义聘请女佣，再让女佣到自己家里工作，照顾两名小孩。

被告和妻子通过一家中介公司，面试一名女佣温达后，打算聘请对方。

2020年8月21日，郭勇通过中介公司为女佣提交工作准证的申请。一般上，雇主需在申请表格中签名申报，被告于是于同月25日带郭勇去中介公司，让郭勇签名并提交表格。

当时被告并没有告知中介公司，他才是真正的雇主。

签发工作准证的关键条件，是外籍员工必须是受聘于申请表格上的雇主。温达的工作准证签发下来，写明她的雇主是郭勇，但她并没有为郭勇工作。

自2020年8月25日至2021年7月的11个月里，温达持着列明郭勇为雇主的工作准证，实际上却是在被告家当女佣。

人力部在2021年7月9日接到通报后，展开调查。

根据人力部网站，聘请女佣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年满21岁及以上、不是破产者、具有充分理解并履行雇主责任的心智能力、家庭收入达标等。（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