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卖淫案：印度男子协助卖淫被判监禁，女子一周接待18名嫖客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v/ngw9z
Published: 2026-02-21
Source: 狮城新闻

近日，新加坡法院审结一起卖淫相关案件，51岁印度籍被告阿拉吉利拉扎因协助女子在新加坡从事卖淫活动，被判坐牢六个月。该被告原本面对五项抵触新加坡《妇女宪章》的控状，最终承认其中两项，其余三项将在法官后续宣判时一并考量。

![新加坡卖淫案：印度男子协助卖淫被判监禁，女子一周接待18名嫖客](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7283.avif?0)



案情细节显示，2025年1月，被告阿拉吉利拉扎接到友人“巴鲁”的通知，得知一名33岁印度女子将飞往新加坡“工作”，委托其负责监督该女子并提供相关照顾。随后，被告明确告知该女子，其在新加坡的实际工作为卖淫，约定工作满15天即可获得5万印度卢比（约合695新元）的酬劳，同时承诺无需女子承担机票、住宿费用，并协助其办理新加坡签证。

该女子同意上述提议后，于2025年2月15日飞抵新加坡，被告亲自到机场接机，并为其安排了2月15日至21日期间的住宿，先后入住本地两间酒店，全程负责其衣食住行等事宜。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女子抵达当天，被告便带领其前往竹脚巴刹附近的公园招徕嫖客——竹脚巴刹位于新加坡竹脚中心，是当地历史悠久的市集之一，周边人员往来密集。

被告还专门对该女子的性服务定价作出指示，明确30分钟性服务收费50新元，1小时收费100新元，要求女子找到嫖客后，带至酒店内完成性交易。据查，在2月15日至21日这一周时间内，该女子累计接待嫖客18名，将至少900新元的卖淫所得（俗称“肉金”）全部交给被告。

被告在友人“巴鲁”的指示下，将全部卖淫所得汇入指定银行账户，为此获得“巴鲁”支付的50新元跑腿酬劳，该女子也私下给了被告100新元作为感谢。据悉，根据新加坡《妇女宪章》规定，明知他人卖淫仍提供协助、从中获利者，罪成可面临最高七年监禁及10万新元罚款，此次被告的判决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新加坡卖淫案：印度男子协助卖淫被判监禁，女子一周接待18名嫖客](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7287.avif?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