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历史性判决！废除”婚内强奸豁免权”后首案：性侵妻子男子上诉失败，维持8年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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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8-12
Source: 狮城新闻

8月8日,新加坡上诉庭驳回一起婚内强奸案被告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八年监禁和六下鞭刑的判决。此案是新加坡自2020年正式废除婚内强奸豁免权后，首例丈夫因性侵妻子被定罪的案件。

性侵妻子男子被判罪成后上诉 

这对结婚8年的夫妻育有一子一女。案发前双方因纠纷分居，但在2020年7月13日，被告获准回家与亲戚见面后留宿。当晚在主卧讨论婚姻问题时，两人爆发激烈争吵，被告强行扯下妻子衣物实施性侵，期间虽被儿子敲门打断，但仍继续施暴，直到女儿也来敲门，妻子才得以逃往卫生间。

庭审过程中，被告承认发生性关系，但辩称妻子”欲拒还迎”，声称妻子虽然口头拒绝却”诱人地看着他”。妻子则作证称当时明确拒绝，双腿紧拢要求停止。法官采信了妻子的证词，并注意到医疗报告证实她曾因试图逃离被丈夫扭伤膝盖的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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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国家法院 图源：新加坡眼

关键证据显示，被告在案发后与姐妹的通讯记录及警方问话中，曾承认知道妻子未同意并为此感到”羞愧”，这些早期陈述与其在法庭上的辩解存在明显矛盾。此外，被告还涉嫌妨碍司法公正，其与岳母的通话录音显示，他曾试图以子女抚养权等为由施压妻子撤诉。

主审法官指出，婚姻关系不能成为性侵行为的免责理由，本案中妻子明确表示拒绝，被告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最终，法院维持原判，被告因两项性侵罪和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获刑8年及鞭刑6下。

在上诉过程中，被告律师团队提出多项质疑，包括妻子证词存在”矛盾”、已婚夫妇需明确同意才发生关系”不切实际”等。但上诉庭法官郑永光明确指出，本案关键在于性行为是否获得同意，而妻子始终坚称未予同意。除妻子证词外，被告与姐妹的对话及警方供词均支持定罪依据。

新加坡废除婚内强奸豁免权

2020年1月，新加坡国会通过《刑法修正案》，废除了沿袭自英国殖民时期的婚内强奸豁免权。此前法律规定，丈夫强迫妻子发生性行为通常不被视为强奸，除非双方已正式分居或离婚。这一改革使新加坡法律与国际接轨，承认婚姻关系不意味着性同意的自动授予。

本案判决确立了婚姻关系中的性自主权，明确婚姻不是性暴力的挡箭牌。同时向公众传递了明确信号，即新加坡法律将平等保护所有女性，无论其婚姻状况如何。这一判例将为未来类似案件提供重要参考。

然而，婚内性侵案件仍面临诸多挑战，包括举证困难、社会偏见等。许多受害者因家庭压力或经济依赖而不敢报案。此次判决有望提高社会意识，鼓励更多受害者寻求法律救济。

随着本案的尘埃落定，受害妻子已在被告服刑期间提出离婚申请。为保护受害人隐私，法庭禁止媒体披露当事人身份信息。这一判决不仅实现了司法正义，更推动了新加坡社会对婚姻关系中”同意”概念的重新认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