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工在新加坡受工伤诉讼索赔不成，反倒要付35000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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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05-21
Source: 狮城新闻

在外国打工越来越不易，又是工伤，又是感染到疾病…对于来新加坡务工的工人们来讲，薪水不见得比在自己国家赚的多很多，反而还会遇到不良雇主的施压，不付工钱等等问题。现在…又一起施工受伤的工人索赔不成功，反要另付35,000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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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的主人公，中国客工徐先生声称，自己在2014年9月在Alexandra View，做电梯井内做金属钢筋加固工作时，弄伤了右手腕。

新加坡人力部表示，这位受伤的中国客工所发生的事故，可以人力部“提供赔偿的工伤法”（WICA）所提供的赔偿。如果是永久性创伤丧失工作能力的事故，可获得新币73000至218000之间的赔偿款。

但是，徐先生觉得赔偿不合理，所以他不同意此赔偿方案，最终选择通过法庭解决问题，将以Hong Heng Leong律师为代表的 Sen Lin 建造公司和Daewoo 工程建筑公司告上了法庭。

但被告们在高等法院审判中，反驳了徐先生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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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司法专员上表示，“徐先生无法证明自己在2014年9月27日当天，在电梯里做金属钢筋任务”。法官表示，没有找到任何显示原告当天有电梯的金属加固工作的记录…

徐先生表示，事故发生那天，他在工人宿舍里有告诉一位公司的员工，自己在当天晚上9点发生了事故。

但这位徐先生所说的可为自己作证的员工，却表示自己那天，并没有那么早回到宿舍里，也没有听到这么件事情…

司法专员表示发现了另外一件奇怪事情，徐先生在2015年1月去看医生的时候，骨折已经是两个月前事情了！

法官表示，”徐先生对于自己如何受伤的事件，仅仅是靠自己的口头陈述。人力部（MOM）对于这一案件的调查结果，并不能影响到法庭对此纠纷的判决。因为，没有证据能说明，人力部对徐先生受伤的调查是严格的。”

在法庭中，证据是唯一的根据…而徐先生对于自己的所说的事情提供不出任何有力的证据。因此，徐先生被要求支付35,000新币的诉讼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