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耽误治疗 被令赔偿癌逝患者近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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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1-21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20日讯）未能及早发现癌症而耽误治疗，导致39岁女病患肺癌复发过世，樟宜综合医院被令赔偿病逝患者的遗产执行人近32万7000元（约99万8023令吉）。

《海峡时报》报道，樟宜综合医院除了要向逝者诺尔雅兹琳的遗产执行人赔偿32万6620元，以及5.33％的利息，还须承担10万5000元的法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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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兹琳生前受访时曾解释她起诉樟宜综合医院的理由，是希望能改变机制，从而挽救更多生命。（档案照） 

雅兹琳的遗产执行人之前要求医院赔偿1346万元（约4108万令吉），但院方认为她只应得2万800元（约6万3485令吉）。

《联合晚报》早前报道，雅兹琳在2012年2月被诊断患有第二期肺癌，癌症后来恶化至第四期及扩散至脑部。她在上诉庭判她胜诉的五周后，也就是2019年4月1日不幸病逝。

雅兹琳早在2007年就到樟宜综合医院急诊部求医，放射科医生分别在2010年和2011年两次在为她做了胸腔X光后，发现黑影并注明要跟进，但院方却没安排医生跟进。直至四个月后再度因呼吸困难和痰有血就诊才确诊，但为时已晚，癌细胞已经扩散。

她之后起诉樟宜综合医院，被判败诉后，一路上诉到终审法院，直到2019年2月底，三司法官判雅兹琳上诉得直，裁定医院在管理和照料病人时确实出现疏漏，导致雅兹琳无法及时发现患癌和尽早接受治疗。

高庭昨天公布樟宜综合医院最终的赔偿金额。雅兹琳的遗产执行人早前已暂时获赔偿20万元（约60万令吉）。

高庭法官洪素燕认为，遗产执行人的索偿金额远高于雅兹琳最初追讨的约675万元（约2060万令吉）赔偿，一些索赔也不合理且缺乏证据支持。

“目前没有证据表明雅兹琳女士的预期寿命。此外，对于雅兹琳女士审判后的医疗费用计算也没有给出任何理由。”

雅兹琳生前受访时曾解释她的起诉理由。

“我真的不得不这么做。我不希望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我很难过这件事发生在我身上，但我希望这能改变这个机制，从而挽救更多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