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理找人扮刀匪 自导自演食阁抢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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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1-11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11日讯）自导自演的食阁抢劫案，刀匪其实是食阁经理找来的“演员”，演出中借机给了他6000元，报案时却“报大数”谎称被劫走2万6000元。劫匪昨日认罪，还因涉嫌吸毒及拥有毒品等罪行，被判坐牢七年七个月及鞭刑六下。

《联合晚报》早前报道，去年3月3日上午11时45分左右，鲤河大厦（Rivervale Plaza）二楼的Kopitiam食阁发生了一起持刀抢劫案，报案人是49岁食阁经理李家耀。

48岁的陈来明过后涉案被捕，他日前被控，昨日认下六项控状，包括一项非法拥有贼赃、一项擅闯他人屋子及四项触犯滥用毒品法令的罪状。其余的一项刑事暴力及10项抵触滥用毒品法令的罪状将交由法官在下判时一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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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陈来明照着食阁经理的“剧本”，到鲤河大厦（Rivervale Plaza）二楼的Kopitiam食阁打抢。（档案照）

案情披露，李家耀去年2月间与被告会面，详谈抢劫戏码，由被告打抢食阁，他则将保险箱内的钱都交给被告。

被告照着“剧本”走，带刀走进办公室向李家耀要钱。后者“乖乖就犯”，从保险箱内拿出6000元现金，放入被告的包包内。

钱到手后，被告逃离现场，李家耀这时才报警，指保险箱内的2万6043元遭刀匪抢走。

主控官在庭上指出，被告“抢”来的6000元都用在还债及购买毒品上，至今仍未对食阁做出任何的赔偿。

被告前科累累，四次因吸毒和拥有毒品遭执法人员逮捕。他于2018年10月2日被控上法庭，却在去年1月22日再次因拥有毒品遭肃毒局人员逮捕。他面对的毒品案件原本去年1月24日过堂，但他弃保潜逃，结果法庭发出拘捕令。

被告在潜逃期间抢劫食阁，干案四天后再次被捕。

被告对判刑全然接受，在下判后通过代表律师恳请法官让他抱抱年幼女儿。被告最后只被允许隔着玻璃与女儿互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