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部门联合执法，各检查站同步开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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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5-31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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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1日至27日，新加坡警察部队（SPF）、移民与关卡局（ICA）、中央肃毒局（CNB）、新加坡海关（Customs）、国家公园局（NParks）以及卫生科学局（HSA）联合开展了一项跨部门执法行动，覆盖陆路、航空及海路的各个关卡。

此次行动是各执法机构持续努力的一部分，旨在侦测并打击违反新加坡跨境现金申报制度（CBCRR）及其他非法跨境活动的行为。在为期一周的行动中，执法部门在各关卡对旅客及车辆实施了加强检查。超过19,000名旅客和1,600辆车辆被纳入检查范围，逾26,000件行李及随身包也接受了扫描或搜查。

**跨境现金申报违规案件**

共有14名旅客在进出新加坡时，携带超过2万新元（或等值外币）的现金未申报或申报不实，被当场查获：

5月21日，四名年龄介于26至71岁的外籍男性旅客，分别被查出携带总额介于20,700至380,139新元不等的多种外币现金进出新加坡，但未如实申报或完全未申报。

5月22日，两名分别为47岁男性及49岁女性的外籍旅客，分别被查出未申报即携带价值51,776新元及29,261新元的多种外币现金进入新加坡。

5月23日，一名55岁的外籍男性旅客，在申报携带总额为399,965新元及1,621令吉的现金入境时，申报内容不实。该笔现金涉嫌源自其无牌放贷活动。

5月24日，三名年龄介于45至63岁的外籍男性旅客，分别被查出未申报即携带总额介于22,938至541,000新元不等的多种外币现金进出新加坡。

5月25日，一名42岁的外籍男性旅客，被查出未申报即携带总额为30,416新元的多种外币现金进入新加坡。

5月26日，一名54岁的外籍男性旅客，被查出未申报即携带总额为28,480新元的多种外币现金进入新加坡。

5月27日，两名分别为77岁及33岁的外籍男性旅客，分别被查出未申报即携带总额为23,409新元及36,140新元的多种外币现金进入新加坡。

上述14名旅客中，4人接获警告通知书，7人被处以合计27,000新元的罚款，其余3人正接受进一步调查。其中一名被调查者已因涉嫌持有犯罪所得财产，被控违反《1992年防止贿赂、毒品贩运及其他严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第54(1)(c)条，可依同法第54(5)条追究刑责。

新加坡警察部队商业事务局主任蔡大卫表示：“跨境现金走私是犯罪分子洗钱的常见手法。新加坡对此绝不容忍。我们拥有健全的跨境现金申报制度，能够侦测并拦截可疑的现金或无记名可转让票据流动。违规者可能面临罚款，甚至刑事起诉。任何未如实完整申报进出新加坡现金流动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格执法。”

自2024年5月13日起，跨境现金违规的处罚已加强，以提升阻吓力。公众须知，虽然进出新加坡的现金或无记名可转让票据金额不受限制，但若总值超过2万新元（或等值外币），则必须依法申报。旅客可在进出新加坡前72小时内，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电子申报：

下载MyICA手机应用，并选择“提交现金（CBNI）申报”；或

通过ICA官网链接<https://go.gov.sg/cbnideclaration>进行申报。

对于入境新加坡的旅客，可在MyICA手机应用或ICA官网成功提交新加坡入境卡（SGAC）后，于“其他申报”栏目中选择“提交现金（CBNI）申报”。

警方提醒，未申报或申报不实超过2万新元的现金流动，属违法行为，可依《1992年防止贿赂、毒品贩运及其他严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第60(2)条被判处最高5万新元罚款、最长三年监禁，或两者并罚。此外，执法部门可就涉案现金发出充公令。更多跨境现金申报资讯，可浏览警方官网（www.police.gov.sg/Advisories/Crime/Commercial Crimes/Suspicious-Transaction-Reporting-Office）。

**海关违规案件**

另有153名旅客因未申报并缴付税款而被查获，涉及项目包括：

香烟或烟草制品；

超出免税额度的酒类；及/或

超出消费税进口免税额度的物品，如纪念品与礼品。

此次行动共查获未缴税款总额为10,754新元，累计处以35,165新元的罚款。个案包括一名旅客携带20包未缴税香烟，另一名旅客携有未申报的奢侈品及POPMART玩具，还有一名旅客携带超出免税额度的四升中国白酒。所有案件均已通过罚款方式处理。

根据《海关法令》，任何涉嫌欺诈逃税或消费税的个人，最高可被处以逃税金额20倍的罚款，或最长两年监禁。

旅客须自行负责准确完整地申报应税物品。为避免处罚，建议旅客可于抵达前三天内，通过[Customs@SG网上应用](https://m.customs.gov.sg/CustomsTravellerPortal)（亦可通过MyICA手机应用使用）提交申报并缴税。所有香烟及烟草制品须符合标准化包装规定，不符合者将在关卡被没收处理。

**违反《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令》案件**

2025年5月26日，五名年龄介于26至45岁的男性旅客在入境时被查出携带电子烟。卫生科学局人员当场没收五支电子烟，并对涉事旅客处以罚款。

**守护新加坡边境**

移民与关卡局强调，守护新加坡边境安全始终是首要任务。ICA将持续与各相关执法部门合作，侦测并阻吓走私活动，确保国家安全。

**附件——CNB、NParks与HSA相关罪行的处罚及提醒**

**CNB（中央肃毒局）提醒**

新加坡对受管制毒品采取零容忍政策。根据《滥用毒品法令》（MDA），任何人在新加坡境内消费、持有、贩运、进出口受管制毒品或含此类成分的产品，即使微量，均属违法。在各关卡，执法人员可对旅客进行检查，以侦测并阻吓毒品走私与滥用行为。任何被发现吸食或走私受管制毒品者，将依法处理。

CNB提醒公众，即使在海外也应远离毒品。根据《滥用毒品法令》，任何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若在海外吸食受管制毒品，将被视为在新加坡境内犯罪，须负法律责任。

**NParks（国家公园局）提醒**

新加坡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缔约国，致力于遏制非法濒危物种贸易。根据《濒危物种（进出口）法令》，个人非法进口CITES附录I物种（如犀牛角、印度星龟），最高可被处以每件10万新元罚款及最长六年监禁（罚款总额不超过50万新元，或所有物种市价总额，以较高者为准）。非法进口附录II及III物种（如网纹蟒、沉香木），最高可被处以每件5万新元罚款及最长四年监禁（罚款总额上限同上）。

**HSA（卫生科学局）提醒**

电子烟在新加坡属违法产品。根据《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令》，持有、使用或购买电子烟，最高可被处以2,000新元罚款。进口、分销、销售或意图销售电子烟及其组件，均为刑事罪行。初犯者最高可被罚款1万新元，或监禁六个月，或两者并罚；再犯者最高可被罚款2万新元，或监禁一年，或两者并罚。所有违禁烟草产品将被没收。公众若发现非法持有、使用、购买、进口、分销、销售或意图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可于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下午5:30）致电HSA烟草管制组：6684 2036 或 6684 2037。更多有关电子烟危害的资讯，可[点击此处](https://www.healthhub.sg/programmes/iquit/e-cig)了解。

联合执法行动照片

各执法机构检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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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旅客因未申报其应缴消费税物品（包括收藏玩具及一双品牌鞋），总值超出其进口免税额度，遭查获。\[照片：新加坡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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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旅客未申报其携带的四升超出免税额度的中国白酒。\[照片：新加坡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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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5月31日，下午6时5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