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靠卖电子烟赚外快？新加坡网红在Telegram打广告被抓，最终被罚3500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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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29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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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网红 Eunice Joy Ng 因于去年 12 月发布电子烟广告，于周五（5 月 29 日）被法院判处罚款 3,500 新元（约 2,740 美元）。

现年 26 岁的 Ng 承认在她的 Telegram Story 中发布了一则暗示购买仿制烟草产品的广告，此举违反了《1993 年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案》。

为了更精准地打击电子烟，该法案现已更名为《1993 年烟草与电子烟控制法案》，并于 5 月 1 日起正式生效。

Ng 在出庭时没有聘请律师，并表示会支付罚款。她在网络上以“美人鱼女孩”（Mermaid Girl）之名为人所知，但目前似乎已注销了其社交媒体账号。

卫生科学局（HSA）的检控官在法庭上表示，Ng 为了增加收入，决定在 2025 年 11 月左右购买电子烟进行转售。

她从一名 Telegram 卖家那里以每个 13 新元（10 美元）的价格购买了 5 个电子烟，随后在 Telegram Story 上发布广告销售这些设备，并承认以每个 15 新元的价格卖出了其中 2 个。

为了给自己的生意吸引关注，她持续在 Telegram 账号上发布广告，直到 2025 年 12 月左右。

该广告配文称：“想让我帮你们买电子烟的人，可以把预订清单发给我，我会尽量帮你们搞到。如果需求量大，我会设立一个 Google 表单。”

HSA 检控官 Nur Afiqah 请求法院对其处以 4,000 新元的罚款。

然而，Ng 向法庭表示，由于这是她第一次被指控此类罪行，这个金额对她来说“有点太高了”。

她补充说，自己不理解该罚款金额的依据，希望能够获得减轻处罚。

对此，Afiqah 女士回应称，考虑到目前的执法环境以及电子烟泛滥带来的公共卫生担忧，该罚款金额是合理的，且必须通过威慑力来遏制此类行为。

区域法官 Terence Tay 指出，在检方引用的过往案例中，违规者通常面临多项指控，而 Ng 仅面临一项指控。他询问 Afiqah 女士检方的量刑建议是否考虑到了这一点。

Afiqah 女士承认，虽然过往案例涉及更多指控，但鉴于当前形势，现在应更加强调威慑作用。Tay 法官对此表示认可。

在量刑时，Tay 法官表示，虽然电子烟引发的公共卫生问题非常严重，必须予以威慑，但所施加的处罚不能过重。

最终，法官判处 Ng 罚款 3,500 新元。如果她无法支付罚款，则需服刑 10 天。

根据《1993 年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案》，发布电子烟销售广告的违规者最高可被罚款 10,000 新元，或监禁最高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