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婚姻不愉快不留遗产给妻子 遗孀起诉姑伯干预亡夫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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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26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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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司法法院。（图：CNA）

一名男子在婚姻不愉快、打算与妻子离婚时立下遗嘱，不留任何遗产给妻子，而是把遗产留给父母，并指定两名兄弟为候补受益人，以及姐姐为候补遗嘱执行人。

男子于2023年去世后，妻子指控大姑长期操控丈夫，甚至施加不当影响，导致丈夫立遗嘱剥夺她的继承权，因此入禀家事法院要求撤销遗嘱。

法官认为，男子是在清楚了解自己意愿的情况下独立立下遗嘱，没有证据证明姐姐曾胁迫他，因此裁定遗嘱有效，驳回妻子的诉讼，并下令她支付共2万元诉讼费；妻子已针对裁决提出上诉。

本地一名男子婚姻不愉快，结婚两年就想离婚，不想妻子继承他遗产，直接找律师立遗嘱把财产全留给父母和兄弟。妻子在他去世后入禀法院指控大姑长期干涉婚姻甚至操控丈夫立遗嘱，刻意剥夺她的遗产继承权，要求推翻遗嘱。 

除了大姑，男子遗产执行人即男子的哥哥也被列为第二答辩人。不过，家事法院认为，妻子无法证明大姑曾胁迫丈夫立遗嘱，因此驳回她的申请，并下令她支付共2万元诉讼费。

男子咨询离婚事宜 无法离婚就立遗嘱不留家产给妻子 

根据家事司法法院昨天（23日）发布的判词，案中的男子曾有过一段婚姻，1997年与前妻离婚，之后认识现任妻子，两人于2017年10月注册结婚，没有子女，判词并未揭露这对夫妻的年龄。

不过，两人婚后关系不好，妻子尤其不满丈夫的姐姐经常干涉他们的生活。2019年10月，妻子甚至向法院申请针对大姑的个人保护令，但申请最终遭驳回，还被令支付7000元诉讼费。

同年10月25日，男子与姐姐一起咨询律师，原本是为了处理妻子申请保护令的纠纷。

萌生离婚念头的男子同时询问能否离婚，但律师告诉他，由于婚姻未满三年，暂时不能提出离婚申请。

男子担心如果自己在离婚前去世，遗产会如何分配，顺便咨询律师后决定立遗嘱。

两周后，他于11月8日找回律师正式签署遗嘱，明确交代把遗产留给父母，若父母过世，则由两名兄弟继承，并由哥哥当遗产执行人，而姐姐则是候补执行人，但她并不是受益人之一。

妻指大姑操控丈夫 曾扬言她会一无所有 

妻子声称，大姑从一开始就不喜欢她，经常干涉夫妻生活，包括不满她把丈夫的宠物狗送到宠物寄宿中心，以及在组屋铁门加锁。她也指出，大姑曾在社交媒体发文，暗示她最终会一无所有。

此外，大姑曾借钱给丈夫，让他支付前妻在义顺组屋的权益。妻子因此怀疑，大姑为了确保借款能够收回，操控丈夫立遗嘱，把她排除在继承人之外。

不过，大姑否认有关指控，强调自己不是遗嘱受益人，也没有参与弟弟决定如何分配遗产的过程。

律师证实丈夫独自立遗嘱 法官驳回妻子指控 

负责拟定遗嘱的律师供证时说，丈夫当时清楚表达不愿让妻子继承遗产的意愿。

大姑在讨论遗产安排时已离开房间，而丈夫两周后也是独自到律师事务所签署遗嘱。

法官认为，这显示丈夫是在清楚了解情况后，自主决定遗产分配。

夫妻后来虽于2021年展开离婚程序，但两人在2022年双双撤销临时离婚判令。不过，男子始终没有撤销2019年的遗嘱。

男子于2023年6月去世后，妻子才对遗嘱提出挑战。

法官指出，夫妻关系从一开始就不稳定，丈夫在结婚约两年后便有意离婚，因此不留遗产给妻子的决定并不令人意外。

法官强调，单凭家人之间的矛盾、劝说或怀疑，不足以证明不当影响，必须证明立遗嘱者受到胁迫，以致失去自主决定的能力。

法院最终裁定遗嘱有效，驳回妻子的申请，并下令她分别支付大姑1万2000元及大伯8000元诉讼费。

妻子已针对裁决提出上诉。

另外，判词还揭露，原本获委任执行遗嘱的哥哥已在判决理由公布前去世，因此大姑作为候补遗嘱执行人，须申请接手处理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