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卡债4年失信逾1万  中学前管理助理监1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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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1-15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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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在得知学校核查付款记录时，主动坦承罪行。（早报网示意图） 

（新加坡讯）为了偿还卡债，公教中学前管理助理连续4年，挪用学校年刊1万3731元款项，被判入狱13个星期。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林秀莲（49岁，译音）是在得知学校核查付款记录时，主动坦承罪行。

她面对5项失信的控状，她早前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前日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在2017年至2024年受雇于新加坡教育部，在当地公教中学担任管理助理，负责管理学校管理委员会资金，包括通过募捐活动、商品销售、年度年刊收取的款项，她得在收款后存入专用银行账户，并如实记录存款金额。

被告2017年因使用多张信用卡网购衣物和奢侈品而负债，被迫典当贵重物品支付利息。

同年，被告收取29个班级学生，购买2016年刊共1万1280元款项时，只将其中13个班级缴交的5250元存入学校管理委员会账户，其余6030元则花在个人开支上。

从2017年至2020年，被告以同样手法，挪用年刊款项共1万3731元。被告也在2023年挪用商品销售款660元，用于个人开销。

2024年8月19日前，被告得知校方在核查付款记录，于是主动向学校主管及副校长承认挪用款项，并交出相关收款文件。

当地警方次日接到报案，于8月22日逮捕她。

被告的代表律师早前求情时说，被告并无每年挪用年刊款项的计划或预谋，只在有机可乘时干案，被告事后也全额偿还了1万4391元。

此外，被告并未在学校担任管理层职位，滥用信任的程度有限。

控方则指出，尽管被告全额归还款项，同时配合当局调查，但被告是在意识到学校正在检查过去的付款记录时，才坦承自己的行为，她是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才配合调查。

控方认为，作为唯一负责收取、记录及存入年刊款项的职员，被告滥用职务信任挪用款项，行为有预谋并计划归还以掩盖违法，严重损害公众对教育服务的信任，建议法官判被告监禁5至6个月。

另一方面，新加坡教育部发言人早前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被告自2024年9月起已被停职，目前不在任何学校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