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以“巫术”之名性侵少女 七旬老汉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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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8-03
Source: 狮城新闻

![涉以“巫术”之名性侵少女 七旬老汉不认罪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8/17487631.avif?0)





新加坡最高法院。（图：CNA）

七旬老汉被指在六旬女友的指示下，对她未成年的女儿进行沐浴和按摩的“巫术”仪式，在过程中性侵和猥亵少女。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星期四（1日）报道，73岁被告不认罪，与64岁的女友一起受审。被告面对15项指控，包括性侵和非礼未成年人，以及向未成年人展示淫秽物品等罪名。他的女友则面对13项指控，包括合谋性侵等罪名。

为了保护女孩身份，法庭下令不得公开被告身份。

根据控方的说法，被告和女友是婚外情关系，女友的女儿是在10岁至16岁时受害。

受害者被昵称为“妹妹”。被告与“妹妹”的家人是朋友，他在庙里经营一家诊所，也是舞狮队的教练，时常会到“妹妹”的家里为家中成员按摩。 

检察官指称，被告在女友的同意下，对“妹妹”进行了性侵。“妹妹”当时表达了她的不适，但她的母亲被指要她保持沉默，服从被告。

另外，被告和女友也被指在“妹妹”读小学四年级那年，向她展示色情内容。

被告在法庭上否认了多项指控。他说，在厕所里为“妹妹”洗澡时，“没有空间”性侵她，也否认对她进行性行为。

如今已23岁的“妹妹”表示，被告当时会先询问她身体是否疼痛，然后再给她按摩，接着对她进行性侵。

“妹妹”的男友在作证时透露，“妹妹”曾告诉他，被告曾吻过她，她当时把他的舌头咬到流血。

当被律师问及是否真有此事时，被告笑着说：“我这么高，她怎么可能咬我呢？” 

被告也称，女友不喜欢“妹妹”的男友，因此要求他给“妹妹”有关男友的建议，但没想到“妹妹”最终对他发怒，还控告他。 

案件仍在续审中。被告供证后将接受控方的盘问，再轮到辩方证人供证。

性侵未成年人的罪名若成立，被告可被判入狱8年至20年。由于他已超过50岁，因此不能被处以鞭刑。 

对青少年进行性剥削的最高刑罚则是长达五年监禁、高达1万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