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逃避兵役竟是因为双重国籍？新加坡检察官要求最高刑罚，法官：法律义务不容推卸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v/peOO6
Published: 2026-04-30
Source: 狮城新闻

![逃避兵役竟是因为双重国籍？新加坡检察官要求最高刑罚，法官：法律义务不容推卸](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4/17848056.avif?0)





新加坡：针对一名逃避国民服役（NS）的公民，检方正请求法院判处最严厉的刑罚。这似乎是此类罪行中罕见的完整审判案件。

副检察官 Tay Jia En 敦促法院判处被告最高三年的监禁，并处以 3,000 新元的罚款，以应对相关的移民违法行为。被告 Edmond Yao Zhi Hai 在 1997 年未能按时报到入伍。

由于 Yao 的双重国籍身份，此案引起了广泛关注。辩方辩称，服兵役将导致他失去印度尼西亚国籍，使他在年少时就陷入了法律困境。

## 法院驳回辩方“出于善意”的辩解



地方法官 James Elisha Lee 并不接受辩方的解释。他裁定，Yao 及其母亲很早就应该清楚他的国民服役义务。

法官还驳回了关于 Yao 认为自己被视为外国人的说法。他指出，国防部人力局（CMPB）早已告知了 Yao 他的义务。

法官发现，该罪行属于“严格责任制”，这意味着检方只需证明 Yao 未能入伍，而无需证明其动机。这实际上封堵了辩方关于 Yao 是“出于善意”这一主要论点。

## 检方：双重国籍不能成为逃避兵役的借口



检察官表示，Yao 的双重国籍身份不应影响判刑。他们辩称，新加坡法律适用于其公民，无论其持有其他国家的护照。他们还指出此案性质极其严重，理由是其违规时间跨度长，且被告表现出缺乏悔意的态度。

然而，辩方持有不同观点。律师 Sunil Sudheesan 表示，判处监禁将忽视 Yao 处境的现实。在新加坡服兵役意味着必须放弃印度尼西亚国籍。他还辩称，执法过程存在不一致性，因为当局早已知晓 Yao 的身份，却未能在早期采取行动。

辩方补充称，Yao 一直使用其印度尼西亚护照公开旅行，并未试图隐瞒身份。

## 当公民面临其他国家的冲突法律义务时，新加坡应如何处理？



此类案件很少进入审判阶段，因为大多数逃避兵役的问题通常在早期通过认罪解决。然而，本案提出了一个更复杂的问题：新加坡应如何对待那些在另一个国家拥有冲突法律义务的公民？

检方的立场表明，双重国籍并不会削弱国民服役的职责。而辩方则将其视为一个没有先例的特殊案例，认为在如此特定的情况下，不应适用普遍威慑原则。

## 当两个体系发生冲突，忽视其中之一后果难料



法院已将 Yao 的判刑推迟至 5 月。尽管此类案件依然罕见，但最终结果可能会为未来处理类似案件提供参考标准。

从本质上讲，与公民身份挂钩的义务并非可选之物，即便另一个国家的规则指向了不同的方向。

在法律辩论之下隐藏着一个简单的教训：当两个体系发生冲突时，忽视其中之一往往不会有好的结果，而及早解决冲突本可以避免多年的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