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少女家中胡搞 男子监8年9个月鞭6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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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6-10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讯）男子在交友平台认识一名13岁少女后，自掏腰包让少女搭私召车到他家胡搞，昨早承认法定强奸罪名，被判坐牢8年9个月，鞭打6下。

被告是28岁的陈家禾（译音），面对4项包括法定强奸和性侵罪等控状。他昨早承认其中一项，余项待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受害者是一名少女，案发时13岁。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导任何会泄露少女身份的资料。

案情显示，被告2023年5月通过交友平台Omegle认识受害者，两人开始视讯聊天后，话题逐渐变得情色。

两人之后到Telegram上聊天，并在同年6月和7月两次约好见面胡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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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昨早被判坐牢8年9个月，鞭打6下。（取自《海峡时报》） 

受害者后来告知母亲，说她3周前遭人强奸，母亲于是在2023年7月10日报警。

受害者在接受调查时，透露自己与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当中包括被告。

律师表示，被告案发时才25岁，保释期间的这3年里没有自暴自弃，也没有重犯，完成学业后有份稳定的工作，赚钱帮补家用，一直到认罪之前才辞职。

律师也说被告有很高的改造潜能，家人与朋友昨早也出庭给予他精神上的鼓励，希望法官判被告坐牢7年鞭打4下就好。

控方陈词时则说，被告有3个让法官一并考虑的控状，控状显示被告两次对同一名受害者做出多次性行为，显示他一再犯罪，有必要加重刑罚，求法官判被告坐牢9年至9年半，鞭打6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