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女报读名校虚报住址 上诉求罚款遭高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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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24
Source: 狮城新闻

![为女报读名校虚报住址 上诉求罚款遭高庭驳回](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4/17844322.avif?0)





被告上诉至高庭，要求大法官判她罚款即可，遭大法官驳回及斥责。（早报网档案照） 

（新加坡讯）为让女儿报读名校而虚报地址，妇女上诉辩称她的行为没有造成具体伤害，要求新加坡高庭改判她罚款而非坐牢一周，但被大法官梅达顺驳回，并且斥责她至今仍不接受自己的罪行。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大法官前午发表上诉裁决时指出，新加坡公共学校的名额有限，被告谎报住址的行为不仅导致学校浪费资源进行调查，同时也意味着至少一名孩子被剥夺学校名额，民众会对这个情况感到不满和不公平。

另外，大法官也斥责被告在选择认罪后，仍不接受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他说：“如果我是审理这起案件的首个法官，我会判处比一周更重的监刑。”大法官指出，控方没有在案件的上诉阶段要求加重刑罚，被告应为此感到侥幸。

为了保护被告未成年的女儿，法官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会泄露女儿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和校名。

42岁的被告面对一项向公务员提供假资料，以及两项抵触国民登记条例的控状。她早前承认其中两项控状，新加坡国家法院法官莎米拉诗里巴蒂在2025年11月将另一项纳入考量后，判她坐牢一周。控方当时只要求法官判处被告罚款。

案情显示，被告是一名单亲妈妈，事发时与8岁女儿住在伴侣的住所，但她名下有一处靠近中部一所名校，且出租给他人的组屋单位。2023年小一报名时，被告谎称与女儿住在这个组屋单位，成功为女儿在名校取得学额。

2024年6月，即入学半年后，被告发电邮给学校要求将地址更换为伴侣的住所，由于新地址在学校2公里外，而且被告女儿未满足就读后居住在报名地址至少30个月的要求，校方告知被告，教育部可安排将她的女儿转到另一所有空缺的学校。被告得知后称，将继续住在原来的地址。

## 校方上门查访核实住址



为核实被告住址，学校职员在同年8月1日上门查访，结果仅见到租客，租客也称没有孩童住在里头。接下来两个多月，被告为掩盖谎言，要求租客将窗户关上，不要与任何人交谈，若有人问起便谎称母女俩住在组屋内。她也五次向校方撒谎，包括谎称只有在傍晚才会回家等。校方在11月向警方报案。被告的女儿已转校。

被告前午上诉至高庭，要求大法官判她罚款即可。她通过代表律师提出各种求情理由，包括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女儿，以及尽管她和女儿不住在组屋单位，但她仍是屋主等。她也指控方至今没有举证说明有任何孩子因为她的行为而受影响。

不过，大法官强调，控方无须提出有孩子被剥夺学校名额的具体证据，因为学校名额本来就有限。大法官说，被告谎报住址的目的是让女儿和自己受益，她声称这么做是为了孩子的说辞，毫无求情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