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狮城外籍员工配偶因眷属证即将失去“工作优势”吐苦水，说不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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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3-17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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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部宣布从5月1日起，收紧外籍员工配偶工作的条件。（海峡时报）

**作者 李国豪**

**新**加坡人力部日前宣布，从今年5月1日起，所有持有眷属证（Dependent Pass）的外籍员工配偶如果要在本地工作，就必须申请就业准证（Employment Pass）、S准证（S Pass）或工作准证（Work Permit）。

这项宣布也是政府近年来持续收紧外来人力政策的最新一例。

面对这项变化，本地英文媒体《今日报》昨天刊出一篇题为《外籍配偶因人力部更改眷属证条规而感到焦虑》的报道。

文中引述了几位眷属证持有者和部分业者的说法。显然这项措施让他们无所适从，甚至有者认为这对他/她们不公平。

不过，这项修掉眷属证持有者“优惠”待遇的政策是好是坏，还是必须从更宏观的角度来评估。

**外籍员工配偶目前享有什么“优惠”待遇？**

根据现行法规，外籍员工为配偶申请可在本地居住的眷属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持有就业准证或S准证；**

**月收入达6000元以上。**

在5月1日新措施实行前，**持有就业准证外籍员工的配偶只需向当局申请同意书（Letter of Consent），获批后即可在本地工作。**（S准证外籍员工的配偶则需要申请工作证件，如就业准证、S准证或工作准证。）

同意书并不需要一般工作证件所需具备的条件，同时也不占公司企业的外籍员工配额。

换句话说，比起其他需符合特定条件的外国员工，**一旦丈夫或妻子是月收入6000元以上的就业准证持有者，持有眷属证的外籍员工配偶就更容易取得在本地工作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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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属证持有者比其他外国人士更容易在本地取得工作资格。（海峡时报）

**政策改了什么？**

5月1日起，持眷属证的外籍员工配偶在本地工作的宽松规定将全数取消，回归到和其他外国人一样的起跑点：

**想在新加坡工作，麻烦请必须申请就业准证、S准证或工作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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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属证持有者5月起一律须向人力部申请工作证件才能在本地工作。（人力部）

**防堵漏洞**

与其说这是外来人力收紧的一部分，其实取消外籍员工配偶“只须一纸同意书即可工作”的待遇，更像是把所有外来人口工作的条件划一。

在旧制中，凭同意书工作的眷属证持有者有一个大前提——丈夫或妻子是月薪6000元以上的就业准证持有者。

即使不讨论是否排挤了本地人的工作机会，和其他在本地的外国人相比，这类相对宽松的优惠待遇也明显不符合公平原则。

**难道只因为他们的配偶是领取高薪（6000元以上）的PMET（专业人士、经理、执行员与技师），就能取得比其他外国人士更优待的条件，不需要通过严格的工作证件门槛吗？** **就因为他们的丈夫或妻子比较会赚钱？**

值得一提的是，《今日报》报道中，有一所英语语言中心的业者诉苦，在新政策下他将失去40%的人力，只因为这些教师和职员都是眷属证持有者。

这曝露了旧制下存在的畸形现象，眷属证持有者不占公司的外籍员工配额，因此业者能够变相绕过政府对外国人力设下的限制。

这种1+1（月入6000元以上外国员工 + 其配偶）的特殊条款，和本地外来人力政策的一致性，以及针对外国员工的公平待遇摆在一起，显得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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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一纸同意书就能在本地工作的外籍员工配偶，另一半的“薪情”通常很可观。（海峡时报）

**不存在工作的急迫性**

如果说这项政策调整会让相关家庭的经济陷入困境就更说不过去了。 前面有提到，在旧制下凭一纸同意书就能工作的眷属证持有者，其另一半须符合一大前提：

**月收入达6000元以上。**

根据新加坡统计局资料，去年国人的工作月收入的中位数是4534元。

如果丈夫或妻子每个月有本事至少攒到6000元，那这一家人应该不至于有过不下去的危机才是啊！

此外，本地目前只有1万1000名持有眷属证的外籍员工配偶在本地工作，持有就业准证的外籍员工则多达18万9700名。

从比例上来看，大部分外籍员工配偶都没有出外工作的意愿，这项政策调整影响的范围并不算广泛。

退一万步言，5月1日起实施的新制，也并非完全斩断眷属证持有者的工作途径。只要符合工作证件的申请资格，同时有公司愿意聘请他们，他们还是能够在本地工作。

不难理解眷属证持有者面对这项剧变的抗拒情绪，但相对于维持我国提升保障国人工作力道的一致性，以及把外籍人士工作的条件划一，防堵漏洞的条例修改仍有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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