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前议员张泰澄争夺战前店屋 前媳妇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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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9-16
Source: 狮城新闻

## 与前议员张泰澄争夺战前店屋 前媳妇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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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谷歌地图）

前议员张泰澄的前媳妇入禀法庭，与他争夺价值超过200万元的战前店屋，前天（14日）被判败诉。法院宣判，张泰澄拥有85.71%的实益权益。

**前媳妇称店屋是夫妻财产 张泰澄只是代为保管**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张泰澄的儿子张润安和前媳妇Sabrina Alberta Tan正在办理离婚，两人在打离婚官司时，前媳妇指张泰澄名下的店屋是夫妻的婚姻资产，而张泰澄只是代为保管，张泰澄因此跟儿子卷入另一场官司。 

涉案战前店屋位于马里士他路附近的马达班路（Martaban Road）11号。

前媳妇在诉讼中提出，她与张润安在2006年一起购买丹戎巴葛达士岭组屋，必须过了五年最低居住年限（MOP）才能购买私宅，于是以张泰澄的名义购买店屋。

张泰澄和儿子则表示，张泰澄原本就打算买店屋，但他不符合向银行贷款的资格，儿子为了完成他的心愿，所以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贷款。

法官前天（14日）宣判，现年85岁的张泰澄代表儿子持有这间店屋85.71%的实益权益。

张润安支付了店屋52万元的首付款，并办理了128万元的房屋贷款。张泰澄因儿子资金短缺，付了30万元的首付款，也是剩余 14.29%的实益所有人。 

张泰澄从1970年至1984年任乌鲁班丹区国会议员，曾担任新加坡驻比利时、苏联等多个国家的大使，也曾在新加坡国立大学教历史。

**起诉人未能证明张泰澄只是代为保管**

法官在裁决时驳回了起诉人的多个说法，包括指她没有提供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张泰澄为她与张润安保管房产的安排。 

法官认为，起诉人在寻找合适的店屋购买时，参与了相当多的工作，但那并不足以证明双方打算让这对夫妻拥有这间店屋。

另外，起诉人没有提出任何具体证据证明张润安是以夫妻名义出资。张润安确实付了首付和偿还了贷款，但起诉人未出钱。 

不过，针对张泰澄说拥有一间店屋是他的心愿，法官也驳回了这个说法。张泰澄没有住在店屋，也不打算住在那里。另外，张泰澄对这间店屋的参与程度也很低，很多决定都是张润安做的。不过，这些不是关键因素，因为起诉人必须证明，张泰澄是代她与张润安持有这间房屋。 

法官最终裁定，店屋不属于正在办理离婚的起诉人与张润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