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他人工资汇入家人户头   女执行员监1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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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1-21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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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骗走公司超过3万新元。（新明日报示意图） 

（新加坡讯）女员工45次把公司要支付给海员的工资，汇到自己在菲律宾家人的银行户头，还以海员名义伪造文件预支工资，骗走超过3万新元。被告霍姆伯格（48岁）前天（1月19日）承认一项诈欺的控状，被判坐牢14个月。

《新明日报》报道，根据案情，被告在2018年8月17日受聘于船舶管理公司HR Oceanic私人有限公司，担任业务执行员。

被告的公司帮船主负责处理渔业海员的工资，这些海员来自印尼、缅甸和菲律宾。

被告的工作是要计算和处理海员的工资，也要和汇款公司接洽，把钱汇给海员。

另外，她也负责处理海员或其家人预支现金的申请，获得董事批准后，就会填写汇款单交给汇款公司。

由于被告工作表现不达标，她于2020年6月被辞退，并在清完假期后于同年7月离开公司。

被告离开公司的同个月，有海员向董事反馈工资少了800新元，公司展开调查，也和汇款公司对账，才发现有45项可疑的转账。

公司过后发现，被告原来在2020年2月13日到5月31日期间，45次转走了公司共3万3240.60新元。

被告在上述期间，每当要发工资给海员或其家人时，就会在汇款单上填上她在菲律宾家人的银行户头，并在拿到汇款公司收据时，再把名字改成海员的名字。

另外，被告还会以海员或其家人的名义伪造信件，要求预支工资等，再把这些伪造文件给董事签批。 

犯案后离境 3年后返新被捕 

事发后，董事于2020年12月到2021年1月期间，多次通过WhatsApp和电邮尝试联系被告，但被告只是表明人在菲律宾，过后就失联。

董事报警后，当局确认被告已经离境，对被告发出紧急公报（Police Gazette）。被告最终于2023年3月30日回新时被逮捕。

公司已向受影响的海员做出赔偿，但是被告至今没有做出任何赔偿。

被告求情时说，希望不会被遣送回国，因为她的家人在新加坡，孩子也还小。他们一家住在租赁组屋，她不忍看到不好的事情发生在丈夫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