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遇到不良雇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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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8-15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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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劳工法《1968年雇佣法令》是调节和平衡劳资双方的权力与义务。所有受聘员工的各种待遇，若低过此法令所订的标准，均属非法。

此法令包括以下四个部分，唯第四部分只适用于较低收入的雇员。

（1）服务合约下的最低待遇；

（2）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约，违反合约的救济；

（3）工资计算及支付方法；

（4）年假、产假及病假的处理等。

第四部分涵盖休假日、工作时间、超时工作、退休金、裁员福利、额外奖励金等。这部分只适用于两类雇员：一是月入不超过4500元（不包括加班津贴、花红、第13个月薪金、奖励金及其他津贴）的劳力者；二是任何月入不超过2600元的雇员（收入不包括加班津贴等，与月收入不超过4500元的劳力者一样）。所谓劳力者，包括：清洁工、建筑工人、机器操作员、司机及检票员等。

在服务合约下的雇员（包括外籍雇员），都受到此法令的保护。他们包括:

（1）全职人员；

（2）兼职人员（但每周工作超过35个小时以上）；

（3）临时工；

（4）合约工。

万一碰上不良雇主，可用雇佣法令来维权。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问题。

**01 超时工作，一定有加班费？**

雇佣法令关于工作时间、加班费及休假日的规定，只适用于每月底薪不超过4500元的劳力者，以及每月底薪不超过2600元的受聘人士。对这两类雇员来说，正常的工作时间是每周（七天）44小时（不包括休息和用餐时间）。

关于加班，需注意以下几点：

（1）每日不能工作超过12小时；

（2）每月不得加班超过72小时（除非是法令规定的特殊情况）；

（3）雇主给雇员每周休息一天；

（4）加班费必须在上次发薪期最后一天算起的14天内分发。

至于其他受聘人士，包括经理及行政人员是否有加班费，则按他们的服务合约规定来办。

**02 被拖欠薪水后，约满回国，还可追回薪金吗？**

即使雇员回国后，仍可设法追讨，雇员可通过劳资政纠纷调解联盟（Tripartite Alliance for Dispute Management，简称TADM）提供的线上机制进行。一般上，联盟在接获拖欠薪水的投诉后，会指派一名调解员安排雇员与雇主通过线上（若雇员已回国）或面对面商讨。

这个程序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线上谈判，调解员不参与，由双方直接商谈。TADM希望双方尽可能在五天内和平解决争议。

若线上谈判失败，则进入第二部分，由有经验的调解员居中调停。这部分也可以在线上进行（由调解员决定），调停一次大约三小时，可能需要调停好几次，整个过程或许需要八周。

若仍不能解决，可到国家法院的雇佣纠纷索偿庭（Employment Claims Tribunals，简称ECT）打官司。到了这个阶段，雇员必须亲自出庭，没有线上机制。若全程需要超过30天，则中国籍雇员需申请旅游签证（30天内免签），因此需要算一算机票、住宿以及各种费用，再对比索偿的数目看是否合算（雇员能索偿的数额限2万元以内，若是工会会员，可索偿至3万元）。

至于如何开始索偿，首先打开TADM网站后，点击eServices键，里面有提交索偿文件的详细指引。提交文件要用新加坡数码个人身份（Singpass）登录，然后提交文件及所有资料，之后TADM就会着手处理，与申请人联系。

要注意的是，如果已离职，必须在离职最后一天的六个月内提交索偿文件。能够索取的欠薪时段是提交索偿日之前的一年，更早的欠薪不能追讨。

**03年假福利，几天才算合理？**

在雇佣法令下，所有雇员只要工作至少三个月，即可享受有薪年假。年假的天数按工作多少年计算。工作一年，年假七天；工作两年，年假八天，以此类推。

每工作多一年则多一天年假，工作八年及以上，可享有14天年假。如果你已工作三个月以上（包括实习期），可享有的天数，按你已完成的完整月数计算，例如你已工作了六个半月，以完整的六个月算，可享有三天半年假。

**04 雇主增加工作量，逼员工辞职，怎么办？**

雇主单方面改变工作条件，例如增加工作量，或改变工作任务而雇员不能或不愿接受，被逼辞职，这种情况叫推定解雇或间接解雇（Constructive Dismissal）。

如果真的不合理，那雇主便是触犯了雇佣法令第14条的无理解雇。雇员可向人力部或TADM投诉，要求调解。如调解不成，雇员可向ECT提出诉讼。

若胜诉，雇主会被令重新雇用他或赔偿他的损失。不过证明不合理解雇的责任在雇员身上，雇员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他的申诉。

**05 雇主请员工时答应的福利没有落实，可追讨吗？**

雇主与雇员达至的工作条件，包括福利，是一种合约，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雇主不守信，员工也可循TADM和ECT机制追讨。

若员工的损失超过2万元，那就要去法院提起诉讼了，因为雇员索偿的权限只在2万元之内。

**数据**

**一年追回欠薪1400万元**

根据2024年中发表的《2023年雇佣标准报告》，有88％的拖欠薪水个案，是在TADM的协助下得到解决，其中九成在两个月内得到解决。

另外，有12％的案子须转介到雇佣纠纷索偿庭（简称ECT）进行裁决。

在劳资政介入后，成功追讨回的拖欠薪水总额达1400万元。

对于无法全额偿还欠薪的雇主，人力部会冻结他们申请和更新外籍雇员工作证件的资格。在所有涉及欠薪的投诉中，少于1％的案件，是雇主有能力却故意不支付款项。这类雇主因涉嫌违反雇佣法令，在遭人力部调查。

在2023年不当解雇的雇主，涉及的赔偿额达172万元。

**算法**

**如何计算加班费？**

如果A的底薪是2600元，每小时底薪就是：（2600×12个月）÷（一年52周×每周44小时）=13.6元。

根据法令，每小时加班费应该是每小时底薪的1.5倍，即每小时加班费20.4元（13.6元×1.5）。若加班两小时，加班费为40.8元。

同理，若底薪是每月4500元，每小时底薪就是：（4500×12个月）÷（52周×每周44小时）=23.6元。

则加班费为每小时23.6×1.5=35.4元。

**案例**

**非法扣薪：病假变无薪假**

负责支援客户的克洛伊在2023年9月因身体不适求医，获两日病假单，然而雇主坚持将两天病假当作无薪假，并不顾她强烈反对，扣除其工资。

她于10月下旬通过TADM索赔。雇主没有做出回应后，调解员介入调解。雇主表示，公司只承认政府医院和诊所发出的病假单。不过调解员指，克洛伊看的全科医生合法注册、受雇至少三个月、也在48小时内将个人情况告知雇主，因此建议雇主偿还两天工资。克洛伊在申请索赔的两周后，成功取回被扣除的135元薪水。

文│黄锦西律师 MUNGVERSE LLC 管理合伙人

图│iStock

本文首发于《华汇》51期，文章版权归新加坡宗乡会馆联合总会《华汇》杂志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使用，欢迎朋友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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