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调查权力扩大，维护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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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3-09
Source: 狮城新闻

在金融行业日新月异的发展背景下，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作为新加坡金融监管的核心机构，其监管职能的强化备受关注。

近日，新加坡国会通过了由贸易和工业国务部长陈圣辉（Alvin Tan）提交的《金融机构（杂项修正案）法案》，该法案旨在“协调和加强”监管机构在六项立法中的调查权力，这些立法涉及金融服务和市场、保险、支付服务、财务顾问、证券和衍生品行业以及信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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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说：“随着金融业的规模和复杂性不断增长，金管局必须不断审查和加强其监管权力，以确保它能够有效地监管金融机构，并调查和惩罚我们金融业的严重不当行为。”

**01** MAS调查权力的加强与扩展 

为了增强金管局的证据搜集能力并促进跨机构协作，新的法案提议扩展金管局的调查权限至所有六项相关法案。目前，弥补现有监管漏洞，强化MAS在无手令情况下的入场调查权，MAS已具备强制个人接受访谈并记录书面陈述的权力，以及在某些情况下无需搜查令即可进入场所进行调查的能力，同时也能获取法院搜查令以扣押财务咨询和证券衍生品等行业的相关证据。

此次修正案的目的在于消除这些权限在金融行业其他部门的不一致应用，正如MAS董事会成员陈先生所述，这将有助于“缩小这些差距”。同时，金管局现有的无搜查令进入场所的权力也将得到增强，允许在有合理怀疑的情况下，无需事先通知即可进入疑似被调查人员占用或曾占用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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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证据在监管机构和其他机构之间转移的规定也将被扩大。目前，金管局仅能将证据移交给警方或检察官，用于刑事调查或根据《证券和期货法》和《财务顾问法》对市场不当行为犯罪提起诉讼。而新的法案将扩大这一范围，允许金管局根据其管理的任何法案对任何不当行为采取监管行动，只要这种证据转移符合公共利益。

陈先生指出，新法案将取代现行规定，允许警方或其他执法机构将证据移交给金管局，以便根据金管局管理的法案对任何不当行为采取监管行动，只要这种转移符合公共利益。这些调整旨在提升金管局的监管效率和响应能力，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02** 关注与回应：保障措施的重要性 

拟议的修正案旨在增强金管局对资本市场服务牌照持有人的权力，特别是针对那些从事不受监管业务的牌照持有人，如比特币期货和其他在海外交易所交易的支付代币衍生品。

陈先生强调了不受监管业务可能带来的风险，包括传染性风险，以及这些业务的损失可能对牌照持有人履行其受监管业务中的客户义务产生的负面影响。他指出，客户可能不完全了解监管保护不适用于牌照持有人的不受监管业务。

尽管国会议员普遍支持法案，但对于扩大调查权的担忧也不容忽视。陈先生向众议院表示，虽然金管局已经发布了风险缓解和保障措施的指南，但这些措施应该有明确的法律基础，因此，新法案将授权金管局对牌照持有人及其代表在开展不受监管业务时必须遵守的最低标准和保障措施发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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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律还将扩大金管局的监督和检查权力，包括任命和罢免关键职位人员，任命外部审计师，以及协助外国监管机构检查某些金融机构。这些措施旨在加强金管局对金融服务部门的监管能力。

陈先生强调，此类权力并非新加坡独有，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在特定情况下也拥有相似权力。MAS的权力扩大不会影响新加坡作为金融中心的竞争力，而是标志着新加坡致力于维护金融体系的最高诚信和信任标准。

在快速发展的金融体系中，MAS的监管职能必须与时俱进，以确保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和市场的公平公正，此次法案的通过，正是新加坡金融监管制度不断完善的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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