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讨好情夫 母要偷拍女儿出浴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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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2-04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讯）母亲与已婚的生意伙伴搞外遇，竟协助情夫在家中浴室安装摄像机，好帮对方拍到自己女儿的洗澡画面，结果双双判监10周。

受害人案发时24岁，由于她是女被告（48岁）的女儿，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泄露她身份的资料，包括两名被告的姓名。

两名被告各自承认一项偷拍的罪行，女被告则还面对多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罪行，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披露，女被告于2014年到男被告（现年50岁）的店打工，当行销助理，两人因此结识。

两年后，女被告离职，但两人仍保持联络，甚至背着各自的伴侣搞起婚外情，还在2020年一起创业，在网上售卖风扇和灯饰。

2021年5月9日，男被告在网购平台上购买了迷你摄像机，有意偷拍女被告的女儿洗澡。

摄像机到手后，男被告把它交给女被告，而女被告则在没获得女儿同意下，将摄像机安装在浴室内。

女被告把摄像机放在浴室的橱柜上方，将摄像头对准洗澡处，但她在安装时被女儿看见。

女儿感觉事有蹊跷，在母亲安装好走出浴室后，她走进去检查，赫然发现是摄像机，立即将它取下，并立刻检查是否有拍摄到什么画面。

幸好画面只看见女被告在安装摄像机的过程，并没其他视频，女儿就把摄像机转交给另一人，对方跟着把它扔掉。法庭文件没交代女儿把摄像机交给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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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帮情夫把迷你摄像机安装在浴室，以拍下女儿洗澡的画面，幸被女儿发现。（示意图） 

女被告也曾拍下女儿臀部的照片发送给情郎。

根据控状，女被告曾在2021年7月24日早上8时43分，用手机拍下女儿的臀部（非裸露），把照片通过微信发出去，而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罪行。据悉，她当时把照片发给男被告。

女被告曾在被控后，称女儿已经原谅她，说她还得照顾孙子，不能坐牢。

没聘请律师的她前日在庭上说，希望女儿不会受此事影响。

法官最终认为两名被告得负起同样的罪责，因此判两人各坐牢10周。

代表律师指女被告一再挑逗及引诱男被告，说她的女儿很漂亮，他才禁不起“诱惑”而购买摄像机，但他在把摄像机交给女被告后，并没追要相关录像。

而男被告或许太认真地看待情人的“玩笑话”，当被叫去接受调查时，他还“蛮惊讶”的。

男被告已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通过律师向受害人和她的家人道歉，恳求法官轻判。

主控官反驳，指这或许是因“色情玩笑”而起，但男被告大可拒绝，那就不会做出违法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