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TO单位尚未竣工就闹离婚 女子胜诉获组屋所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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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2-04
Source: 狮城新闻

## BTO单位尚未竣工就闹离婚 女子胜诉获组屋所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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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滨尼一带的预购组屋项目。（图：Jeremy Long）

一对夫妻在等候预购组屋单位建竣之前闹离婚，女子不愿将组屋单位归还给建屋发展局而提出上诉，最终上诉得直，获得这个还没领到钥匙单位的所有份额。

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根据今天（2日）与上个月公布的判决书，这对夫妻于2015年结婚，育有两个孩子。他们在2017年7月共同申请购买位于淡滨尼61街的组屋单位，并且顺利获得单位。

2019年1月，由于男子不再同妻子和孩子同住，女子便在同年3月开始离婚诉讼，而法官在2020年2月做出中期判决。家庭司法法院则在2021年5月对离婚作出多项裁决，包括将孩子的共同监护权分配给女方。

他们的大部分婚姻财产按照64.5%对35.5%比例分配，女方获得大份者。不过，被视为婚房的预购组屋单位则需交还给建屋局，双方所付的费用也将被退还。

根据法庭文件，两人还没有搬进单位，也还没有全额付款，因此还未完成购买程序。截至上个月，两人并未领到钥匙。对此，女子针对判决提出上诉，由最高法院上诉庭审理。

女子在庭上表示，如果建屋局没收该单位，就等于将该单位从婚姻财产中移除，对双方来说都是损失，并指她的孩子们最终需要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永久住所。

然而，法官最初驳回了女子论点，称她“非常自私自利”，“只考虑她自己”，并且“完全不考虑”前夫。

高级法官Lai Siu Chiu指出，根据双方的公积金储蓄户头资料，截至2020年1月8日，女子共有约25万6600元，而她平均月入4936 元。不过，她的前夫月薪为4708元，户头只有10万5400元，不到他前妻的一半。

另外，庭上也揭露，女子还有大约6万8000元的其他存款，但前夫银行户头只剩345元。

不过，在法官Woo Bih Li就上诉作出判决时，女子表示会支付前夫所付的组屋单位定金，以及他所支付的印花税份额和物业转易费，包含应计利息，以换取前夫将他在单位中的权益转让给她。

法官Woo Bih Li认为，这项提议直接解除了之前法官的担忧，指如果将组屋单位转让给她，女子并不会从中获得一笔“意外之财”。

女子获得的估值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5月31日，该单位的价值为46万7130元，与售价相同，这是因为该单位仍受限于最低居住年限（Minimum Occupation Period）措施。

“我认为这种担忧无关紧要，因为这笔‘意外之财’是基于未来…… 它考虑到在最低居住年限过后出售时，这个单位价格未来可能上涨。但是，必须清楚，该单位还是不能在公开市场上出售的资产，因为2021年5月31日还是受最低居住年限所限制，而这个日期将用于对单位进行估价。”

他也指出，就因为担心女子可能将“获得一笔大而有价值的资产”，而把组屋单位归还给建屋局是没有意义的。

“没有什么好理由让她经历这一切。子女的需求是法院在分割双方婚姻财产时考虑的一个因素。妻子必须照顾两个孩子，有一个永久的栖身之所符合他们的利益。”

有鉴于此，他下令该男子将其在该组屋单位的权益转移给女子，并要求女子偿还该男子的从公积金户头支付的定金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