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辩称对方“口臭”拒吻遭诬陷　男子非礼女职员判监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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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04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讯）招聘公司女职员约男子吃饭讨论潜在的工作机会，申诉在饭后遭拉进母婴室强吻，男子反指是女职员主动撩他，还称因对方口臭拒绝再亲吻她，结果惹怒对方。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安吉沙玛（Ankit Sharma）面对一项非礼罪，他不认罪，案件经过审讯后，他早前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处坐牢4年鞭打6下。被告不满裁决与判刑，提出上诉，案件日前在高庭审理。

根据国家法院判词，受害人是一家招聘公司女职员，案发时31岁。2023年3月1日，受害人约被告见面，讨论潜在的工作机会。两人当晚是首次见面，相约在被告工作地点附近的商场，边吃晚餐边谈。

受害人供称，被告在餐桌上不断将话题引向私人领域并持续饮酒，令她感到不安。她曾两度借口上厕所寻求救援，先是联络男友未果，随后致电闺蜜求助。当她第二次走出女厕时，被告竟守候在门口，将她拽入母婴室强吻。

受害人表示，尽管她奋力抵抗，仍被推倒在椅子上，也指被告边亲吻她边引导她进行猥亵动作。即使受害人以生理期为由拒绝去酒店开房，被告仍不罢手，甚至在她面前自慰。

她趁机发短信给男友和女经理求助，直到经理回电，被告才洗手并转向她说“走吧！装着没事发生”，随后离开现场。

此时，受害人向女经理哭诉遭遇，她也当下报警。

## 指受害人主动邀开房



不过，被告否认受害人的指控，称受害人在餐馆时就突然问他要“开房”吗？被告拒绝后，她又问“想亲亲吗？”。

被告便建议一起乘德士回家，可以在德士内亲吻，但受害人却提议到母婴室去。

被告辩称，两人接着在母婴室拥抱接吻，后来不再接吻是因受害人口臭。他也称，受害人主动为他手淫，接着还想和他亲嘴却被他拒绝。被告称他直接指受害人口臭，气得她推开他，叫他“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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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庭驳回被告新证据申请



被告要求提交新证据，但高庭法官不认为新证据有助他上诉，因此驳回申请。

被告律师指，他在被定罪的约三周后，发现受害人与其女经理之间的WhatsApp聊天记录截图存在疑点，怀疑通话记录已“消失”，因此请专家做报告鉴定，要证明受害人说辞不可信。

不过，控方指所谓的专家根本没有索取受害人的手机进行鉴定。

高庭法官则指出，新证据并不能为上诉提供实质性帮助，即便受害人确实删除了部分通话记录，这在法律层面上也不足以构成“篡改证据”，因此驳回申请。同时，法官表示需要时间进一步审阅案情，将择日对上诉结果做出最终裁决。

## 法官：被告说辞难采信



国家法院法官认为被告的说法难以置信且毫无逻辑，也有诸多证据证明被告在撒谎。

法官举例，被告称自己有家室不想胡搞，但却又轻易建议和受害人一同乘搭德士回家，好能在德士里亲吻。

反观受害人说辞更可信，她和其他人互发的短信和通电记录都是证据，受害人也是第一次与被告见面，没有理由诬陷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