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火汤 闹拆伙  2创办人 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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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9-07
Source: 狮城新闻

老火汤饮食集团2名创办人陷入业务管理和账目纠纷，入禀高庭互相指责，掀起滚沸的汤水之战。

《联合晚报》报导，官司尚未开审，根据法庭文件，一方称如无法达到所求，就干脆要高庭下令公司清盘；另一方则提出反诉，把另4人拖进汤水官司中，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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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业务管理和账目纠纷，老火汤饮食集团两创办人陷入官司，但案件尚未开打。图为裕廊东Jem购物中心的老火汤餐馆。（《联合晚报》） 

根据记者查阅的诉讼文件，起诉人杨淑兰（44岁）于今年5月入禀高庭，将老火汤集团总裁兼创办人方汤姆斯（Thomas Hong，48岁）、董事陈丽琴（44岁）和Soup Empire Holdings（简称SEH）列为答辩人。

杨淑兰是SEH的名义股东，代担任SEH首席营运总监兼创办人之一的丈夫林青山（50岁）持有公司39.6%的股份。

起诉人指公司已失去基质（substratum），也对方汤姆斯的管理失去信心，认为公司的运作有损她的利益，清盘才是公平做法。

诉状指陈丽琴是名义股东，代方汤姆斯持有60.4%股份。

辩方一一驳斥诉方指责，并提出反诉，将杨淑兰、林青山、W Food Empire私人公司和业主张丽莲（43岁），以及The Dim Sum Place （CCP）II列为答辩人。

诉辩双方对公司设立经过和细节有些分歧，包括当年的投资额、年份和所持股份等。

诉方称林青山和方汤姆斯是公司创办人，而公司就只有他们这两名董事，但辩方称创办人原有四个，公司在不同时期有其他董事。

根据诉状，SEH通过收购和设立新业务，从一个小贩摊，扩展成每年有超过3000万元盈余的饮食集团。

诉方指身为大股东的方汤姆斯欺压起诉人，并且在管理公司时，罔顾起诉人的利益。

诉方指从2008年起，林青山把行政和会计事务交由方汤姆斯管理，自己负责公司的运营，包括设立新分店、监督餐馆和分店的日常运作。

诉方说，林青山月薪7000元，没得到任何董事费，尽管多次要求，方汤姆斯不断说“公司没钱”不给加薪或派息。

反观方汤姆斯，他月薪2万9500元，每月有2万元董事费，还从附属集团的不同公司领取董事费，“不公地”领取过多的薪酬和董事费。

辩方指两人大约是从2011年左右搭档做生意，方汤姆斯的工作量比林青山重许多，包括运营、企业发展、宣传和联营计划商谈，还包办新分店的装修工程，两人所作的贡献不同。

辩方说，林青山只在每周一下午到公司一次，甚少参与公司运作，也没监管日常运作。即使参与管委会议，他也甚少就提呈给他的账目发表意见，因此林青山每月领取7000元的薪金是过多的。

辩方也否认方汤姆斯月领2万元的董事费。

根据答辩书，从2019年左右，方汤姆斯因为Kenny Rogers F&amp;B公司的成立，工作量增加，月薪方增至2万元，而非诉方指的2万9500元。

## **窜改三张支票**



首席营运总监指总裁不当窜改三张支票，将款项各增加千倍，但总裁指前者和财务部职员都知情，知道款项是以他的名义投资买地发展和做销售用途。

林青山通过诉方索偿书，也指方汤姆斯今年1月间，分四次从SEH户头转出25万元到女儿方芊颖的户头，还说方芊颖虽是公司职员，却没理由获这么大笔钱。

辩方回应说，公司准备把方芊颖栽培成主要的管理人员，25万元是借给她的贷款，以提升她成为银行的高端客户。这笔钱分文未动，今年7月31日为锁定期满日。

根据资料，方芊颖是老火汤饮食集团市场经理。

诉方指去年6月至8月，方汤姆斯不诚实和不当地窜改三张林青山已先签好支票的款项。两张支票各1000元，被窜改成100万元，另一张250元则改成25万元。

至于数额的英文字“One Million Dollars only”和“Two Hundred and fifty thousand”，是后来才填上的。三张增加千倍的支票，后来存入方汤姆斯的户头。

对此，辩方回应说，钱是以方汤姆斯的名义投资，买地发展和做销售用途，这事不单只有林青山知道，SEH的两名财务部人员刘先生和锺小姐也知道。

辩方指方汤姆斯如果不老实，大可指示行政经理和锺小姐转账，而不必让林青山签支票，但他没有这么做，而是坦白相告。

## **涉款数百万元**



诉方也作出多项方汤姆斯失信公款，好让他和家人得利的指责，总涉款数百万元，但遭辩方驳斥。

比如，诉方指方汤姆斯从2019年至2020年，从SEH和老火汤集团的公司户头作了30次转账，涉及206万余元，但转账原因不详。

但根据辩方，林青山都知道支出款项付款的原因，一些是方汤姆斯向公司贷款，但已还清；一些用来投资或贷款给其他人，或充作冠病津贴和花红，或支付供应商。

针对另几笔总计数10万元的提款，辩方逐一驳斥，解释有的是偿还贷款、有的付风水费，也有方汤姆斯预付办法事的费用等。

起诉人杨淑兰向高庭要求，下令方汤姆斯列出从2013年至2021年所得的薪金和董事费账目清单，并宣判方汤姆斯须为失信的款项和从中得利的账目负责。

她也要求高庭根据公司法，在考虑方汤姆斯私吞的款项之后，下令答辩人以市价买下她的股权，或是下令公司清盘。

另外，辩方指在反诉中的五个答辩人，作出有损公司利益的事。这些包括协助一名答辩人的其他饮食生意，指林青山将公司机密泄露给外人、林青山等侵夺SEH租用店面的机会等，但五个答辩人一致否认所有指责。（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