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渊臣上诉得直改判罚款　三司撤销高庭裁决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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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0-31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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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路公民”主编许渊臣。 （档案照）

（新加坡讯）“网路公民”主编许渊臣因诽谤新加坡3内阁成员而被判入狱3周，向新加坡高庭提出上诉，刑罚获减轻至罚款8000新元或以坐牢两周代替，但他在上诉得直之前已服刑完毕，最高法院上诉庭表示，不能以早前狱刑抵销上诉后罚款替代刑期，本案情况并未对许渊臣不公平。

这起案件源自于“网路公民”（The Online Citizen，简称TOC）投稿者迪科斯塔在2018年9月4日，擅自利用友人的电邮帐户向“网路公民”投稿，文中被指含有诽谤内容，有损新加坡内阁成员的声誉。

许渊臣未核实内容就刊登有关文章，因此连同迪科斯塔一起被控刑事诽谤罪。

两人在受审后被判罪成，许渊臣须坐牢3周，迪科斯塔则判监3个月3周，他们都针对罪成和刑罚提出上诉。

高庭法官审理后，去年5月减轻两人面对的刑事诽谤罪刑罚，把原本的3周监禁改为罚款。

由于许渊臣在国家法院判刑后已入狱和服完狱刑，他要求高庭让他以坐牢两周代替8000新元罚款，再以他早前的服刑来抵消这次的监禁，获得法官批准。

之后，控方向最高法院上诉庭提出刑事参考，要求三司就有关的上诉裁决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加以阐明。

以大法官梅达顺为首的三司周二发表裁决。

三司指出，审理上诉案的高庭法官认为，如果法庭要求已服完刑期的许渊臣支付罚款，那对他不公平，但三司不同意这个看法。当初是许渊臣不要求保释在外等候上诉案的审理结果，而决定先入狱服刑，并且在出狱后移居台湾，因此他如今得承担自己的选择所带来的后果。

三司说，法庭向来强调，决定上诉的被告可申请保释在外候审，若觉得保释金过高，大可向法庭要求调低保释金，或尽早审理上诉案，但许渊臣自知会上诉要求罚款，仍选择立即入狱服刑，因此他如今得面对做出这个选择的后果。

另外，根据三司对刑事诉讼法的诠释，罚款的替代刑期是无法提前执行的，换言之，许渊臣无法以早前完成的狱刑来抵消后来的罚款替代刑期。

三司指出，即使法庭认为罚款才是诽谤案的适当刑罚，但考虑到许渊臣已完成服刑，法庭应驳回许渊臣对刑罚的上诉。

三司撤销高庭的上诉得直裁决，改为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