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男汇款中国置产 汇款被驳回折损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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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6-10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10日讯）博士男在一家银行汇款200万人民币要在中国置产，称因未被职员告知有关人民币管制的条例，汇款被退回，还折损4000新元（1万2000令吉）。

蔡先生（56岁，退休人士）30年前拿到博士学位后便移居狮城，他受访时表示，今年一月份左右特地飞往中国看房产，最终决定投资南方一处某超级市场内的店铺，估计要价200万人民币（120万令吉），当时就立即支付了订金且还领了房产认购书。

当时碰上发展商推出的促销计划，只要在1月30日前将余款支付，就可获得16万人民币（9万6000令吉）的回扣。

“我回国后赶紧到榜鹅一带的中国银行办理汇款手续，由于这并不是一笔小数目，我还一再地向柜台人员确认，所需附上的文件和注意的流程，他们当时不断向我保证说曾经帮顾客做过买房汇款，只要出示房产认购书即可，我也就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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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先生为了要在中国置产而要汇款200万人民币回中国。

蔡先生说，他在1月22日到银行把近200万人民币的汇款转到中国，不料巨款却在3日内被驳回。

“当时他们仅通知我说我的钱到了中国，却无法转到发展商的账户，因此汇款被退回。”

他解释，事后他透过其他管道得知，汇款之所以被退回是源于中国政府于2010年就已发布声明管制，不让人从海外汇大笔人民币回中国。

“由于汇款期限将至，我只好再透过银行将巨款转换成其他的货币，再转到中国发展商手上，虽然是得到了16万人民币的折扣，但我也额外多支付了兑换率差额和服务手续费用，加起来约4000新元。”

**银行发罚款通知**

博士男事后向银行追讨责任，却称反收到罚款通知。

蔡先生针对事件向银行上诉。

“他们说我早已同意了汇款条规上的相关条文：’银行、海外通汇行、代理行及其相关雇员不承担任何汇款内容的残缺、误译、汇款传递或支付过程中的中断、遗漏、疏忽、错误或延误，或其他任何责任’，不能向银行追讨责任。”

他说，后来接到追讨罚款的简讯，但却还在厘清为何被罚款一事，担心被扣款将账户关闭。

**银行：会积极跟进**

针对此事，中国银行发言人表示在收到该客户反馈后，已第一时间积极跟进处理，并向客户说明。

“银行职员在办理该汇款时，严格遵守银行汇款业务操作流程，符合新加坡当地监管要求。”

**Post in: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