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国当女佣变卖淫  女郎逃跑带“姐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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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8-27
Source: 狮城新闻

女子来新加坡工作，原本以为是当女佣谋生，结果进入“虎穴”当舞厅女艺人，还被老板逼迫卖淫。女子不愿接客，惹怒老板动手打人，但女子仍不妥协，最终顺利逃脱，并与其他舞厅“姐妹”前去报案。

经营舞厅的拉杰丹（60岁）与萨斯古玛（46岁）过后被控上法庭和被治罪。不服所判的两人针对罪成和刑罚上诉至高庭。

拉杰丹原本被判坐牢30个月和罚款3000元（约9292令吉），上诉庭法官郑永光昨天发表裁决，将其刑罚减至坐牢19个月和罚款2500元（约7743令吉）。他面对的其中一项控状也被判无罪；萨斯古玛的刑罚则维持不变，须坐牢16个月和罚款1000元（约3097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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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拉杰丹与萨斯古玛被指逼迫舞厅的女艺人卖淫，其中一名女子迪娜不肯接客，结果被拉杰丹掌掴和追着打。（示意图） 

拉杰丹与萨斯古玛分别面对4项和3项控状，包括串谋靠妓女收入为生、诱使女子卖淫，以及阻碍司法公正。两人都不认罪，早前在国家法院受审。

根据高庭判词，两名被告经营一家名为“Kollywood”的舞厅，并且聘请男子洛基为助手。来自孟加拉的受害人迪娜在2016年1月，从孟加拉来到新加坡；中介原本告诉她来本地是当女佣，直至洛基前来机场接她后，她才得知自己是要“下海”，到舞厅当女艺人。

约两周后，拉杰丹通过洛基告诉迪娜，拉杰丹的一个朋友愿意支付2000元（约6194令吉）与她上床，迪娜可收下1000元，另一半则交给拉杰丹。迪娜拒绝接客，洛基不断劝她并说“老板非常生气，他要你去”，但迪娜不为所动。

拉杰丹于是亲自出面与迪娜在房间内谈话，由于迪娜听不懂英语，拉杰丹在迪娜面前挥动一大把50元和100元的钞票，示意这些钱可以属于她，但迪娜还是摇头拒绝，结果惹怒拉杰丹，狠狠地往迪娜的脸颊打了一把掌。

接着，拉杰丹举起左手，准备继续攻击迪娜，后者抓住拉杰丹的手腕，再迅速跑出房间。当她正向其他女艺人叙述发生什么事的时候，拉杰丹再次出现，从迪娜身后抓住她的脖子。迪娜顺利挣脱并逃掉。

2016年2月11日，迪娜与本案另一名受害人碧蒂，以及另两名舞厅女艺人从住处逃走，前去人力部举报被告拖欠薪水，以及逼迫蒂娜与碧蒂卖淫。

碧蒂也是来自孟加拉，她在2015年9月来到舞厅工作。2016年初，萨斯古玛要碧蒂与一名顾客上床，碧蒂因担心薪水被扣押而硬著头皮接客。

在诱使碧蒂卖淫这件事情上，法官认为没有足够证据显示拉杰丹串谋萨斯古玛犯案，因此改判拉杰丹诱使女子卖淫的罪名不成立，其他罪名维持不变。在考虑其他因素后，包括拉杰丹没有靠碧蒂卖淫的收入为生，法官决定调低将他的总刑罚。

被告们得知出事后，赶紧通知助手逃回家乡，岂料助手8个月后回返新加坡并落网，之后审讯中途又再次落跑潜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