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拖欠租金逾期占有设施 老人院管理人被判赔偿近80万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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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7-30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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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屡次不遵守执照条例，天灵老人院在2020年中被新加坡卫生部吊销执照，必须停止运作。老人院的设施也空置至今。（取自早报网） 

2年前因违反执照条例而被令关闭的一家老人院，其管理人被指拖欠租金和逾期占有设施，如今被新加坡高庭谕令须把老人院设施归还给拥有者，以及支付近80万元（新币，下同）赔偿金，包括所拖欠的20万余元租金。

《联合早报》报道，根据新加坡高庭本月发出的判词，位于直落古楼的天灵老人院由真空教天灵总道堂建设，1991年启用。老人院原本由庙宇负责人打理，直至2012年庙宇开始找第三方协助管理。

庙宇信徒刘金明（译音）主动联络庙宇负责人，表示有意接手管理老人院。双方随后签署协议，同意由刘金明从2013年3月起接管，并且每月支付5000元租金给庙宇。

因屡次不遵守执照条例，老人院在2020年中被新加坡卫生部吊销执照，必须停止运作。

除了护理上的失误，老人院也被发现没有遵守冠病防疫措施。之后，院内老人被安排到其他院舍，老人院的设施空置至今。

庙宇随后入禀法院，要求法庭谕令老人院管理人将空置的设施交回给庙宇，并偿还所拖欠的租金。

根据庙宇的说法，刘金明这些年来拖欠了20万元的租金。但刘金明辩称，他曾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一共借出85万余元给庙宇，老人院所拖欠的租金应从庙宇的这笔债务中扣除。

不过，新加坡高庭法官洪清福认为，辩方无法举出任何证据来证明刘金明曾借出85万元给庙宇。

辩方所提呈的银行转账记录显示，刘金明确实曾把大笔款项转到两个银行户头，但这些户头是属于老人院的，与庙宇无关。

法官相信，这些钱应该是用来支付老人院的营运开销。

法官指出，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庙宇有权利向管理人追讨拖欠租金，以及要求对方移交空屋。

因此，法官谕令管理人偿还所拖欠的20万元租金外加利息给庙宇，同时必须把空屋交回给庙宇。

庙宇也援引民事法法令，要求管理人就逾期占有老人院做出赔偿，获得法官批准。经估算后，这笔逾期占有的赔偿金为57万余元。
